生效的判决,别的法院可以不认吗(已经判决生效的案件可以换被告诉讼吗)
10202023-08-26
很多朋友对于被害人可以提起上诉吗,有哪些办法可以要求重新判决和为什么被害人不能上诉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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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受害人只能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上诉,而不能就刑事部分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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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叫被害人,民事案件叫被侵权人。无论刑事还是民事,咱建立一种思维,就是你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觉得不公平对待就可以上诉,当然上诉只是救济途径的一种,启动上诉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有法定理由。
除了上诉,咱还可以控告申诉,申请再审等等救济途径,这个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适用了。
不可以。因为公诉人是代表国家进行刑事诉讼参与人。公诉人对法庭审理具有监督权,对法院判决具有抗诉权,对法院判决没有上诉权。这是公诉人的特殊身份决定的。公诉人是刑事诉讼意义上称呼,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并具有监督权和抗诉权,足以保障刑事诉正常进行。所以上诉权是被告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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