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撞见过别人不能说的秘密
12172023-08-24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你有没有撞见过别人不能说的秘密的问题,以及和为什么不能说的秘密看不了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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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可以作出扩张解释,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司法活动的公开性
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其目的是诉讼程序的每一阶段和步骤都应当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为了实现司法公正,避免司法活动封闭进行的状况,法院应当努力实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审判结果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过程公开,检察院应当实行检务公开,让民众更广泛地参与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
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有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除外。
同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裁决文书尚有“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法院也可以该理由解释审判流程公开不公开。
指标管理不适用刑事案件的办理笔者也注意到了刑事案件的所谓指标问题。但是,中国的现实是,指标管理的模式已广泛深入到社会各方面,行政执法、司法活动也不可避免。
在行政执法中,指标管理更为明显,不许普通人养猪就是明显的例证。刑案案件办理引入指标是非常危险的,与司法活动的合法性相违背,对每一具体案件,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定性和处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和规格,而且办案程序也要合乎法律规定。
事实上,各地的治安形势与状态是不一样的,不久的将来,人们可能发现“一刀切”,或者分配任务的下达指标办理刑事案件将是错误的决定。就“黑恶”而言,“黑恶”是对犯罪行为的否定的评价,任何犯罪都可以评价为“黑恶”。刑法总则规定了犯罪团伙,犯罪集团,刑法分则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另外附加一个“黑恶”势力,并从重处理,确实与罪刑法定相违背。
公平正义永恒习近平总书记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中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有些案件的判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不到是因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布管理办法》,部分情况下可以对案件的裁判文书不予以公开。
不宜公布的几种情况:1、裁判文中中涉及国家政治生活,公布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2、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成年人犯罪和个人隐私情况的;
3、裁判文书比较集中反映死刑数字的;
4、裁判文书中过多涉及其他人和事,因可能会给他人造成精神压力或给法院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而无必要公布的;
5、裁判文书中的理由部分说理不透彻,不足以印证裁判主义的;
6、裁判文书文字表达存在缺陷、错误的;
7、其他不宜公布的裁判文书。
很多人觉得我是一个很够意思的人,也有人觉得我很温柔,也有人觉得我真诚,作为一个女孩长得还可以,其实我是个坏人,小时候大姑二婚找的姑父是个变态。总在没人的时候对我动手动脚。长大了之后看见他还是会笑呵呵打招呼,后台他去我二哥家串门。二哥家有个女儿,二哥二嫂不再,我深知他秉性。我就给二哥打电话说了一些你们懂的....然后他被急忙赶回家的二哥暴揍一顿。年都是在医院过的,去年我回去看她走路还是一瘸一拐的,当然我看见他还是笑呵呵打招呼。
小时候父母忙。家里有个爷爷,从小爷爷拉扯大,感情不一般,爸爸有个大哥,娶了个刁钻的媳妇,总是对我爷说一些很难听的花,我跟她吵她撵我出去,我扒着门不走,他就狠狠关门夹我的手,当时很痛没哭,回家也没说,n年之后我捏住了她的把柄。具体是什么不说了,她跪着给我磕了三个头,我受了,这是她欠我的。后来听我妈说我小时候病的要死了,她欠我们家钱都不还,有钱也不还,我妈骑着自行车骑了大半天去她家赌她,吵到左邻右舍都来评理,她才算还钱,然后命大没死成,留了点病根,我就想对她惩罚清了,不要再被我逮到机会,不然呵呵...
从前借过钱给别人,很大一笔,那时候年轻傻,没要个借条什么的,后来我遇见难处周转不灵。你们大概体会不到那种心急如焚的感觉,然而他有钱花天酒地泡小姐,都吝啬请我一顿饭,到处跟别人说我不行了。要倒了,搞得我求救无门,好在后来挺过来了,跟他一刀两断,有天半夜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妈得了什么病要手术,马上手术,他没有那么多钱,我一听,得,又是借钱,直接挂断。后来听别人说他妈最后还是做了手术了,就是晚了点,后来也没挺过去,半年左右吧就走了,当时听了不知道是种什么滋味。
可能每个人都有藏在自己心里的秘密吧。也许秘密也只有藏在心里才最合适!
我想说一个事,不知道算不算是不能说的秘密。
这是过去很长时间的事了,也许是我想多了,现在讲一下,让大家分析分析,消除我心中的芥蒂????
为了方便大家看明白,我都给他们起个化名。
当时,小美和她老公小明住在我们楼上,有个上小学的儿子;小美的姨夫老王和她姨一家住在前面一栋楼,两栋楼之间有个地下车库的出口。
老王是一个工厂里的好像是工会主席吧,小美和小明也都在那里面上班,小明是一线工人,三班倒,小美的工作轻松点,经常在家,而她姨则在另一个单位上班。
站在主卧或阳台上,两楼之间的景色尽收眼底,我偶然看见小明前脚刚从地下车库骑电瓶车上班走,小美的姨夫就拿着手机到小美家来了。由于楼房的隔音效果不太好,小美家房门开关的声音以及踢踏踢踏在哪个房间走路声都能听见。
有一次我出门,一开门顶头碰见老王上楼,他低着头看手机,我也只好打消跟他打招呼的念头,擦肩而过。
日子久了,才发现老王经常是小明头脚离开,老王就过来了,每次都是要么低头看手机要么打着电话。我总觉得一个姨夫,在外甥女婿不在家,小孩也上学去了的时候过来有点不妥。
我们住邻居几年,小美姨家的其他人,比如小美的姨、表弟、表妹,也没见来过小美家,也许是来过,正好我也不在家吧。
据说小美家在农村,以前跟着她这个姨看孩子,就是照顾她表弟表妹,工作是她姨夫老王给找的,对象也是老王操心找的,小明也是个农村出来的小伙子,人非常老实,见人笑一笑,不大多说话,房子也是姨家操心让买这里的。
还有一次,我下班回来,在单元门正好碰见老王下楼,仍然是低头看着手机。我后来添一毛病,出门前先前阳台后阳台溜一圈,再趴猫眼上瞅瞅听听,然后再快速出门,老怕碰见老王,我自认为尴尬,可能人家老王并未觉得有啥不妥。
我从未跟家里人和其他邻居提起过,也没问过他们是不是经常看见老王上小美家。
可能老王不过是个热心肠,关心外甥女家的事罢了,没有证据,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
现在,我搬家到另一个地方生活,很少见过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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