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处理好,当事人有权利要求交警扣留肇事车辆吗
9122023-08-24
大家好,关于交通事故未处理好,当事人有权利要求交警扣留肇事车辆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交通事故为什么不扣车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交警不能继续扣车,所扣车辆和物品及证照应在5日内交与车主。
2.《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3.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拓展资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2.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参考资料:
有点小剐蹭,去医院检查什么事都没有,硬是赖着不出院,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这种情况比较常见。
怎么办?
第一种方法,他愿意住就一直住着,不要垫付医药费,等他住够了,要求处理再说。注意如果医疗费等数额很大,住院时间很长,作为赔偿义务人,有权利申请对医疗合理性以及三期(住院期、营养期、误工期)的鉴定,以鉴定结果为理赔依据。
第二种方法,如果自己有一定的医疗常识,可以在法庭上直接阐述自己的观点,对方小病大养,治疗的费用完全不合理,不应当由本方赔偿,理由是1、2、3.
第三种方法,自己以赔偿义务人的身份,到医院医务科投诉对伤者过度医疗,要求医院做出答复,如果答复不满意,将投诉交到医院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卫健委)要求给予处理和答复,以答复内容提交到法庭,要求法官依法处理。
第四种方法,如果自己买了保险,那么自己不用理会,保险公司有办法处理这种事情。
以上回答供参考。
据我行车这么多年的经验表明(不一定准确),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什么情况下交警可以扣车,什么情况下交警不扣车,个人是没有权力指使交警扣留没有处理完毕的事故车辆,双方争执不下或不同意交警裁决,只能拖回交警队处理。
1、两车发生碰撞、刮蹭,分清责任后,交警即叫你驶离现场,这种情况不存在扣肇事车辆的问题,司机没权要求交警扣留肇事车辆,需要扣留的交警不用你说也会自动扣留车辆;
2、两车碰撞惨烈,无法开走,交警勘察完现场,分清责任后会叫双方把车移走,需要事后做鉴定的,交警拖回交警队处理;
3、两车相撞,需要进一步对双方车辆进行签定、检验的,拖回交警队处理,鉴定完毕后告知双方签字,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领取扣留车辆,整个鉴定检验过程是有时间限制的;
4、交通事故发生发人员伤亡,双方车辆(或单车事故)必须拖回交警队接受检验、鉴定;
5、不存在两车事故,只拖走一辆的情况,一切由交警掌握,个人无权指使交警扣留另一辆车辆,要不全部拖走,要不全部自行移走。
不交押金也可以提车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扣押事故车辆的目的是为了收集证据的需要,要对事故车辆进行痕迹比对、安全性能检测等,在固定证据后,交警就应该放行所扣押的车辆,交警要求当事人交纳押金后再放行的做法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交警部门予以放行。但是,如果该车辆在被交警暂扣后,又被法院查封的,则该车辆不能提取,要根据法院的规定交纳相应的款项后才可以由法院解除查封,予以放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关于交通事故未处理好,当事人有权利要求交警扣留肇事车辆吗和交通事故为什么不扣车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