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电影十月围城,很纳闷一件事,最后为何有枪不用,等到人都死光了才开枪呢,难道之前是怕误伤群众
11532023-08-27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作为全世界枪支泛滥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美国警察可以随便开枪吗,以及美国为什么没人敢袭警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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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国际领域的优质作者,如果大家有关于国际方面的问题,欢迎和我交流。
虽然现在处于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但是与国际方面的交流也丝毫不曾停止,我们也时刻关注着国际上发生的大事儿,这不,新华社纽约传来消息称美国发生袭警事件,警方称两次事件均为同一嫌疑人所为,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件事情的经过吧。
此次事件就发生在美国纽约市布朗克斯区,时间是2月8日的夜间和9日的上午,这是两起袭警事件,共导致两名警察受伤。
根据新华社记者发来的消息我们可以看到,纽约市警方介绍两起事件的经过是这样说的:在第一起袭击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持枪向一辆正在巡逻的警车里的两名警察开枪,以致驾驶座上的警察下巴和脖子受了伤。第二起袭击是发生在警察局里,犯罪嫌疑人持枪闯入警局,并且开枪射击,造成一名警察的左臂受伤。
2月9日下午新华社纽约记者在发生袭击事件的警察局外边看到,警方封锁了部分道路,路上空无一人,街道上的商铺也是关门的状态。经了解,两名受伤的警察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情况稳定,无生命危险。
经纽约市警察局全力排查,抓获了制造第二起自己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并且警方正在寻求证据证明这两起袭击事件均为同一人所为,事情究竟怎样还在调查之中。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大家是否有不同的看法,欢迎评论区留下自己的观点。在美国袭警那简直就是找死,袭警后警察会先不开枪,叫你投降。如果这个时候你驾车逃跑,直升机会跟上你。保证你逃不出警察的视线,如果下车你还想就地反抗,警察可以依法击毙。并且打光弹夹里所有子弹。
谢邀。美国警察开枪是一个被赋予权力又被严格控制的过程。
并不会造成咱们所想象的滥杀无辜。
这里咱们就得说两个美国的案子了:
第一个是“田纳西州诉加纳案”,两名警察根据田纳西州法律开枪打死了一名企图逃跑的15岁偷窃少年。警察所援引的法律依据是田纳西州的一个法条——“如果在通知逮捕被告的意图后,被告逃跑或者强行抗拒,警员可以使用一切必要手段实施逮捕。”后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包括田纳西州在内的二十三个州法律违宪,美国警察不得随意使用致命武力,除非阻止嫌犯逃跑是“有必要”的,或者警察有“合理理由”相信当事人对警察或第三者造成了致命威胁。
第二个是“格雷厄姆诉康纳案”,美国最高法院确立了使用武力的“客观合理”原则。武力使用是否得当,必须要通过在现场“理性警察”这种身临其境的视角,而不是“马后炮”的抱怨来判断。
这个案子说起来就比较有意思了——“想喝一杯橙汁饮法的血案”。一个叫格雷厄姆的小伙子到一家商店,进去以后看到排队的人比较多,就在商店里转了一小圈后走出了商店小跑着离开。这一幕被一个叫做康纳的警察看到了立刻上前逮捕了格雷厄姆。进行盘查和询问。格雷厄姆声称自己就是想买一杯橙汁,以缓解自己由于糖尿病所产生的低血糖反应。但警察并不相信,中间过程使用了武力将格雷厄姆掀翻在地。后来经过一系列调查释放了格雷厄姆。在期间格雷厄姆“脚部骨折,手腕受伤,额头受伤,肩部受伤”,于是发起诉讼。但诉讼结果最高法院是这样写的判决“客观的合理性标准应适用于自由公民的主张,即执法人员在逮捕,调查停止或“扣押”其人的过程中过度使用武力。”实质上是维持了警察在办案过程中使用武力的权力。
这两个案子告诉了美国警察两个事实:
第一、没有充分恰当的理由不得开枪;
第二、有充分恰当的理由开枪有法律罩着你。在1989年格雷厄姆-康纳案之后,已经有5000多个案件援引此判例为警察洗脱了罪名。
现在是不是明白了,美国警察会不会随便开枪了?
还不明白?那么再说一个事实:
在美国警察的训练中,对于对于武力使用是有“最小武力”使用原则的。暨“警察现身-口头命令-徒手控制-非致命方法-致命武力”的次序。当然了只是一个训练的指导方式,并不是法律规定程序。因此警察可以根据自己的“合理判断”,直接使用致命武力!
一旦使用致命武力,那么93%的警察会直接射击人体躯干部位,连续射击!直至目标失去抵抗能力。原因很简单,有过身中致命伤的嫌犯继续朝警察开枪的先例。所以说美国警察开枪后的直接目的并不是要把你打伤而是要把你打死。
直接被打死冤不冤?挺冤的,但冤枉之余请参考“格雷厄姆诉康纳案”。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美国的枪支是很多的,很多市民都有枪。
1998年统计:约有2.35亿多支枪械流散在民间,其中步枪约有7300万支,手枪6600万支,猎枪6200万支。全国平均有枪的家庭接近半数,在美国南部是70%的家庭有枪。当时美国人口2.6亿,这就是说不管大人小孩,平均接近人手一支枪了。甚至温柔的女性也拿手枪作为随身物,在她们的手袋、提包和床头藏枪已不会让人们大惊小怪。
一些治安不好的街区,居民基本加加有枪。在美国,枪店和麦当劳差不多。
只有你成年了,没有犯罪记录,没有精神问题,就可以购买枪支。
你第一次买枪时,FBI会对你的背景进行调查,看看是不是恐怖分子,是不是极端分子。
如果不是,恭喜你,你可以花费25美元得到一个为期3年的持枪证,你就可以买枪了。
随后你再买枪,如果是猎枪、散弹枪这种长枪,虽然每个州法律不同,但基本都是比较简单,当然可以拿走。
虽然买枪简单,不代表你可以随便将枪支背着走在大街上。
很多州对于枪支有着严格的管理法律。一些州,公开携带武器就是犯罪;一些州,不允许某些类型武器,比如自动步枪,你从别的州携带过去就是重罪;一些州,不允许改装枪械,你对手枪加装消音器也是犯罪;一些州,持枪恐吓非常严重,可以判处重刑。
等等。
此次黑人为什么不持枪闹事?
很简单,黑人只是为了打砸抢捞一票。
他们很清楚,美国的警力有限。
如果是日常城市秩序稳定的时候,黑人没法打砸抢,立即会被逮捕。如果持械拒捕,黑人瞬间成马蜂窝。
但现在暴乱了,到处都是黑人在打砸抢,警察的警力有限,无法去管一些打砸抢,只要不伤人就行。
在美国,绝大部分店铺都买了防盗保险,一旦被黑人打砸抢了,自然有保险公司去赔偿。所以即便遭遇持枪歹徒抢劫,这些店铺一般不去抵抗,当然黑人劫匪一般也不伤人。
反正损失有保险公司赔偿,没必要拼命。
所以,此次黑人打砸抢,警察也不是太关注,店铺也没有哭天喊地,只是保险公司泪奔了。
倒霉的倒是一些华人商铺,比如那个全家被黑人打的头破血流,华人主妇还被打断腿的。
这家华人店铺图便宜,没有购买完整的保险。
遇到黑人抢劫了,他们也不顾危险敢去阻拦,结果被黑人暴徒差点打死。就这样,店里面几十万美元财产也被抢光了,这么多年心血打了水漂。
这种情况下,黑人不可能持枪,更不可能随便伤人。因为就算被抓,盗窃罪在美国也不重,判得很轻,公开持枪盗窃就是另外一回事,弗洛伊德就曾持枪盗窃别判刑1年。
如果像上面一样持枪且伤人了,警察当然优先处理,该抓的抓,该杀的杀。
黑人并不傻,他们只是趁火打劫,捞一些好处,不是去拼命。
这种情况下,黑人谁会持枪呢。
甚至他们还在朋友圈要求下单抢,现场抢。
你开心就好。。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