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检查医生一般会问哪些问题(孕前检查要问的问题)
11202023-09-07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为什么到医院拍CT,医生可以电脑查看,还要再打印胶片呢的一些知识点,和为什么不建议带胶片复查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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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为什么明明放射影像科的诊断医师可以在电脑上直接看数字图像,却还要给患者打印相对比较“原始”的胶片呢?是因为胶片比数字图像的分辨率更高吗?显然不是!胶片是固定大小的图像、而且CT、MRI之类,胶片上的图像都非常小,远没有任意缩放的数字图像那么清晰。
其实,已经有部分医院在放射影像科试行数字化媒介了,也就是把数字图像刻苦成光盘、交由患者保存。但是,效果似乎并不十分理想,甚至还有一些患者又找到原就诊医院要求重新打印胶片的……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因其实很简单,除少数地区外,在绝大部分地区的医院,胶片打印是经物价部门核定后包含在检查费用中的,患者是不需要额外缴纳胶片打印的费用的,但光盘的刻录不在其中。换言之,患者在检查费用之外还必须再缴纳光盘刻录的相关费用。其实,一张光盘值不了几个钱,也没有哪家医院差这点儿钱。可问题是,公立医院的财务系统都是闭环的,做了什么东西、收了多少钱,必须能够对上号,而且必须跟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一一对应!否则,财务系统根本无法通过,一旦被有关部门查到还可能面临相应处罚!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检查收费标准中不包含光盘刻录的费用,那就只能另外再收费,这无异于是额外给患者增加了一次费用……所以,一些试行的医院也只能是由患者自己来选择到底是要打印胶片还是刻录光盘。
再就是光盘本身的问题。首先,光盘的刻录速度要比打印胶片慢的多。尤其是在一些大型、特大型医院,一天上百、甚至几百位患者检查,一个个地刻录光盘,时间上根本不容许!此外,光盘的读取也是一个问题。光驱这种东西,早已经是“淘汰产品”了。现而今的家用电脑,有很多都已经将光驱给取消了……因为平时基本不需要,绝大多数医院的电脑也没有安装光驱(至少我们医院的电脑就没有光驱)。如此一来,即便是您在A医院刻录了光盘,到B医院人家也未必有光驱来读这个光盘……如果强制要求全国的医院把电脑都安装上光驱,这笔费用又有点高了,得不偿失。
那么,使用U盘或者网盘之类呢?这又涉及到一个信息安全问题了。医院的病历等等都属于隐私文档,除了患者自己及其委托代理人和公安等司法部门,医院是不能对其他人公开的。U盘和网盘是电脑病毒的重要载体之一,有时候甚至连您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U盘“中毒”了。如此一来,使用U盘或网盘来储存,很可能会给医院的电脑植入电脑病毒、导致信息泄露。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事实存在的、血的教训!所以,现在绝大部分医院外网和内网都是分开的,除必须部门之外,医院的电脑只能连接内部局域网,网盘根本没有用。而接入内部局域网的电脑USB接口往往都是有权限使用、必须经过医院的信息安全部门授权才能使用。因此,U盘和网盘储存的方案根本不具备可行性。
综合起来看,目前只有打印胶片是最经济、最安全的方式。更何况,对于临床医师而言,看胶片已经足够了,其实并不需要像放射影像科的诊断医师那样需要分辨率更高的数字影像。而且,通常情况下医院内部联网之后,本院的临床医师是可以在电脑上直接读取数字图像的。去外院就诊,这东西其实就是个“鸡肋”!临床医师看胶片足够了。如果需要复查放射影像检查的话,去下级医院就诊,理论上下级医院是不会轻易推翻上级医院诊断的。去上级医院就诊,上级医院不可能自己查都不查、就直接认可下级医院的诊断……换句话说,就算您带着光盘去上级医院就诊,说不定还是得重新查一遍。唯一的区别,恐怕也仅仅就是您不需要再拍一次片子,会诊的费用依然是要交的,没有太大现实意义。
就像我们病理科这样,借原就诊医院的切片去其他医院会诊,无非也就是不需要再制片,会诊的费用依然还是要交的。当然,病理与影像不同,是因为组织已经制成了切片,无法重新取材、制片,但放射影像科是可以重新摄片的。带着原就诊医院刻录的光盘去现就诊医院会诊与在现就诊医院直接重新检查,从费用上看,差别其实并不太大,又何必折腾这么一大圈呢?至于那点儿射线,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您检查两次才吃多大点儿射线?人家放射影像科的医师、技师可是天天泡在射线里,不是吗?
当然,还有一个司法上的问题,那就是留证据。无论是胶片还是光盘,对于患者而言,那都是实打实的证据。一旦发生什么医疗纠纷,您有这些东西在手,医方是无法进行任何造假的,不是吗?所以,给您打印胶片不但不是给您添麻烦,而是让您更放心、更安心!
1、安检部门应当根据任务量以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勤务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杜绝漏检、失控等事件的发生。在特殊情况下,经民航总局公安局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可以实施特别工作方案,从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工作方案由民航总局公安局另行制定。
2、对国内航班旅客应当核查其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客票和登机牌。有效乘客身份证件的种类包括:中国籍旅客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同胞旅行证件;
外籍旅客的护照、旅行证、外交官证等;民航总局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对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凭其学生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放行。
3、对核查无误的旅客,应在其登机牌上加盖验讫章。
4、对旅客实施安检时,安检人员应当引导旅客逐个通过安全门。
5、对通过时安全门报警的旅客,应当重复过门检查或使用手持金属控测器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手工人身检查一般应由同性别安检人员实施;对女旅客实施检查时,必须由女安检人员进行。
6、对经过手工人身检查仍有疑点的旅客,经安检部门值班领导批准后,可以将其带到安检室从严检查,检查应当由同性别的两名以上安检人员实施。
7、旅客的托运行李和非托运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查仪器检查。发现可疑物品时应当开箱(包)检查,必要时也可以随时抽查。开箱(包)检查时,可疑物品的托运人或者携带者应当在场。
8、旅客申明所携物品不宜接受公开检查的,安检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场合检查。
9、空运的货物应在经过安全检查或存放二十四小时,或者采取民航总局认可的其他安全措施。
扩展资料
禁止物品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等。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爆炸物品类,包括: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3、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4、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
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5、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6、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7、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8、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的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2008年3月14日起,禁止乘坐国内航班旅客携带液态物品(100毫升以下的化妆品每种可带一件),2008年4月7日起,禁止任何旅客携带打火机和火柴。民航局曾计划在2008年12月20日放松上述两项限制,但后来决定暂缓执行。
头痛在医院做完CT检查后,医生又会开磁共振,很多人就想着医生是故意开检查赚钱,这种情况在正规公立医院可以说不会存在,至少主观上不可能,唯一的可能是,做了CT检查后,仍然不能诊断,需要进一步检查。当然,这个进一步做磁共振是否真在非常必要,这是另一回事,这涉及到医生的经验问题,但在主观上,医生明知道不需要做,而主观上故意做,基本上可以排除。
头痛的原因很多,有原发性和继发性两大类,所谓原发性,就是不能归因于某一确切的病因,也称为特发性头痛,比如偏头痛、紧张型头痛;所谓继发性头痛,可能是由于脑内的病变引起,比如脑血管疾病、颅内感染、外伤,占位性病变,有时全身性疾病也会引起头痛,比如感冒发热等。作为肿瘤科医生,比较关注肿瘤,脑肿瘤、脑转移癌等引起颅内压增高,从而引发头痛。
头痛只是一个症状表现罢了,到底是什么病,你先得明确,没弄清楚什么病就开始各种这个治疗那个治疗,那是瞎折腾,比如,如果是脑内长了肿瘤引起的头痛,你只是在一味用止痛药,或其他所谓的这个那个治疗,只会耽误事。
为了弄清楚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头痛,医生会问诊,了解病史,发生发展过程,还会查体,视情况会借助于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比如化验检查,比如影像检查,包括CT或磁共振等。那既然做了CT不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做磁共振呢?因为不同的检查有不同的特点,有的病适合CT,也就是CT更有优势,有的病适合磁共振检查,如果做了CT已经弄清楚了病因,医生还又开一个磁共振检果,这是不可能的,很可能是没表弄清楚,于是进一步做个磁共振检查。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不只是头痛。比如,某个人右上腹痛,考虑肝胆问题可能,于是初步做个彩超检查,但没发现问题,或者发现可疑问题但不太明确,于是继续按排这个部位的CT或磁共振,如果你不了解的话,就会想,不是刚做了肝脏彩超吗?怎么又做CT或磁共振?这意思彩超是万能的,一个检查就能搞定。我这样一说,有的人又会各种喷,说现在的医生,只会检查,难道没有检查就不能诊病了吗?可以啊,所以延误诊断的可能性更大。以前去北京坐马车,你现在还会说,你不会坐马车啊?你傻啊,有了飞机,有了高铁,你坐马车去北京?那个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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