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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2023-09-06
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在农村,和邻居有土地纠纷,应该如何解决才是妥当的,农村土地划分纠纷解决办法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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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双方都冷静冷静,找个中间人调解调解,中间人同当事人双方,到纠分地现场,根据历史地块面积记录,实地丈量各自土地面积数字,双方都明白一下自己的地是多了,还是少了,做到心知肚明,,如果多种别人地了,就主动退还别人,少地的户也不必追究了。地邻之间要友好相处,不为一点点地边闹纠纷,更不必畦背垅直不直,相互指责,甚至出口伤人,更有甚者竟然为地边大打出手,农村也有个别人,自私自利,眼睛总盯着自己地边,是否被地邻侵占了,总愿自己多占点地,这种爱占便宜的人,把丝丝点点耕地看的比命还重要。
所以爱占小便宜的人,改掉自己坏毛病,扪心自问一下是邻居感情和谐,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好,还是为占一点点地伤了和气,反目成仇好,算算心里这笔账。依我说邻里关系友好,大家心情才快乐,心情才舒畅。
大家好!我是廖二哥,今天来回答这个问题是凭着自己有点小经历来回答的。
在农村长大的,可能都经历村与村之间土地纠纷。村与村土地纠纷的导火索就是我们老一辈人,对土地山界的不重视,没有明确地标,没有书面的山地林权证书。分界方法也非常落后简单,一般村与村之间分界都喜欢以河流,山坳,公路,水渠为界线,所以才酿成我们后人对土地山界的纠纷。
我记得在十五年前,我们村与隔壁村就发生一件土地纠纷事件,土地纠纷达到一千多亩,全是沙地。纠纷的原因就历史留下的问题。
整个历史经过是这样,五六十年代,农村农业不发达,很多土地丢荒我们的一千亩沙地也不例外,这一千亩沙地我们村用来当集体放牛场,后来分田下户后还是放牛场,当放牛场使用以来,一直有附近村民也把集体牛放到我们的沙地来,当年的农民善良纯朴,不计较这么多,后来农民养牛少,没有牛场直接丢荒了。
转眼间到2000年,当地政府号召农民大量种殖种糖蔗,当我们正要请耙地机来作业时,附近村民出来干扰了,他们说这块土地他们也有份。
他们给的理由是,这块地是公共放牛场,我们的老一辈也在这块地放了很久的牛,就这样纠纷争议开始了。
从调解到仲裁再到诉讼我们整整花了五年,才保住这块纠纷地,现在已经属于我们的了,不属于纠纷地。
我们纠纷解决分三步走。
一、基层调解组织解决
当时我们也是什么都不懂,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教我们走司法流程。第一步就是由政府调一名调解员与我们两村的村长,村民代表,还有村上的老者比较了解整事的历史过程,大家坐在一起开会讨论。各自拿出纠纷地的有效凭证来证明拥有纠纷地使用权与土地划分范围的有效证据。
我们村拿出了一张很烂,很旧的山地林权证,上面字体模糊,描述简单,大概意思就是,南边以两村之间水渠为界,北边以山坳为界,西边以公路为界,就是以这张模拟两可的图纸打了五年官司,对方没有任何书上的证据,就是一口咬定,我们的先人在这块放过牛,就是我们的牛场。
就是这样无厘头的闹下去,政府工作人员协调不了,只好教我们往上层走司法程序。
二、土地纠纷仲裁机构解决
当时这件土地纠纷事,在当地轰动很大,高度引起当地政府的关注,政府工作人员采取,快刀斩乱麻,防制群体事情的发生。政府有关领导亲自到现场给我们两村村民开会协调,还给我们普及土地法律法规。
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那个领导说的话:土地所有权归国家管,你们只有使用权与管理权,如果有纠纷请走法律程序,如果使用不正当手段争取土地,造成群体事件,国家将收回土地。
三、通过诉讼解决
通过对村民法律宣导,村民也冷静下来,最后走了法律诉讼,打官司。从乡法院原判的不服再起诉县法院,县法院还是判不下来。最后到地区法院。经过一系列的折腾,地区法院判定结果按原判。原判就是我们赢了,我们有山地林权证,对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事实胜过雄辩。
所以遇到土地纠纷这种伤脑筋的事,一定要走法律途径,让时间证明一切。好了,这就是我一个案例来说明如何解决土地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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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委会的职权范围就有调解农民的邻里纠纷,以及村民的土地纠纷,农民之间出现纠纷是必然的,当出现纠纷之后找村委会那是你的权利,村委会接到农民的诉求后,应该积极的马上到现场调查此事,调查清楚后,应该实事求是的调解此事,但是因为人的素质不等,不是每个纠纷都能调解,有个别不能调解的纠纷,应该介绍到上级司法部门,司法部门调解不了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有法院处理!也可以,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有法院处理!
常规的纠纷处理的程序。
首先,出现纠纷之后,到村委会找有关人诉求,(也可以找与两家不错的人,做中间人进行调解),调解不了的,由村委会有关人员介绍到上一级司法部门调解,
其次,村委会调解不了的,由村委会介绍到上一级司法部门调解,这样的调解虽然没有法院的效益,但是也是按法律程序的规程有的,如果司法部门调解不了了,也可以由司法部门帮你起诉,也可以由你自己起诉到人民法院解决!
三,司法部门调解不了了,那就要起诉到人民法院解决,法院解决的程序是注重调解,实在调解不了,有法院判决!法院是有偿服务的,调解一般是不收费的,判决是要收取起诉费还有一些费用的!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同见解欢迎光临评论区评论!
感谢邀请。提出这个问题,还真切中时弊,也是三农领域里,一个高水平的命题。这个问题在农村普遍存在,农村邻里土地纠纷产生在几个方面:承包地地界纠纷,宅基地地界纠纷,开垦荒地地界纠纷等。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农民把土地视为命根子,没有土地,无以存活。这就好理解农民寸土必争了。
那么有了纠纷如何解决呢?一是当事双方自行协商,若都是通情达理的人,很快就解决了,就是有一方看得开,也容易解决。若双方各不相让,就请村里德高望重的人,或是与当事双方关系都好的人,从中调解,一般都能解决。若还不能解决,就请村干部调解,大多数问题都能处理好。如果仍不能解决,只有请乡镇一级派人处理了,这种情况非常少。因为大家都是乡亲,祖祖辈辈生活在一起,平时都天天见面,有事需要互相帮忙。如果相互不理睬,也很尴尬。
话又说回来,为土地产生纠纷,喜欢计较的,多是五六十岁以上的人,他们经历过五十至七十年代的生活,粮食不足,多数人挨过饿,体验过生活的艰辛,也容易理解。
现在的农村,种地的绝大多数都是六十岁以上的人,年轻力壮的都外出打工了。只有很少数的六十岁以下的人,这些人中,有的是家中有生病或年迈的老人,需要照顾;有的是在乡镇单位上班,家中有地的;还有就是年龄大一些的乡村教师等。
有一段话,农村中很早就传开了:五O后盼种地,六0后在种地,七0后已扔地,八O后不想地,九0后不说地,00后特烦地。等到六七十岁的种地人,老去以后,青年人真不想种地,种地辛苦,收入低。在城市随便找个工作,也比种地强!
这就是农村的现状!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