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性原则(巩固性原则谁提出的)
5812023-11-23
style="text-indent:2em;">很多朋友对于生物安全统筹发展坚持的原则和生物安全法专家建议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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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资源是一种非常规自然资源,生物资源主权由国家享有。
生物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明确了国家加强对我国生物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生物资源安全。同时也强调了国家对我国生物资源享有主权。
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治理,制定生物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行政处罚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等。
围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制定出口管制法,修改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
应该坚持的原则:
一是增强忧患意识,知道居安思危,要通过立法确立维护生物安全的法律基础,突出风险防范,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二是风险预防原则,这也是成本最低最为有效的管理原则。
三是科学证据原则,它是对风险预防原则的合理制衡,以防止风险预防原则滥用。
四是分级管理原则,根据生物安全威胁程度不同而采取的区别管理对策。
《生物安全法》系统梳理了当前我国生物安全领域存在的8方面主要风险:
1、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2、生物技术发展
3、实验室安全
4、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安全
5、外来物种入侵和生物多样化
6、微生物耐药
7、生物恐怖袭击
8、生物武器威胁
关于生物安全统筹发展坚持的原则和生物安全法专家建议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