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曾是毛泽东的上级,为何后来角色转换,转而支持毛主席
14572023-08-24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周恩来曾是毛泽东的上级,为何后来角色转换,转而支持毛主席,以及毛主席为什么不敢动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礼记·曲礼上》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有人说,这是讲对“庶人”不必讲究礼数,而对“大夫”等贵族不施行刑罚云云。
这个理解,大概是错了。
孔疏《礼记》在“礼不下庶人”句下,引郑玄弟子张逸的话说:“非是都不行礼也”,“其有事,则假士礼行之”。
就是说,“庶人”之间,是可以免去(繁文缛节)礼仪的,如果确有必要“行礼”,就参照“士礼”——低等贵族之礼行之即可。
如是,这里的“下”,意为“制定”,是说“不为庶人制定专门的礼节了”。
关于“刑不上大夫”,孔《疏》云:“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所以然者,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设其刑,则是君不知咸也。”
古人认为,自“五帝”始,就有“五刑”,主要制定者是皋陶,具体刑罚思想,记录在《尚书·吕刑》之中。这“五刑”共有三千处罚条款,但其中,并未专门辟有“大夫”以上贵族犯什么法如何处罚的科目。为什么呢,因为真这样设“五刑”,就是君王不知贤不任贤了。
所以——
第一,这里的“上”,仍然是“制定”之意——“不制定专门处罚大夫以上贵族的刑罚”。
第二,不制定,并非“大夫”以上贵族,可以不受“五刑”所管辖,《吕刑》中就讲了对蚩尤等的严厉刑罚。孔子不是也在当了鲁国大司寇七天之内,就诛杀了鲁大夫少正卯么。
第三,自《吕刑》所形成的中国古代“刑罚”思想,强调“礼”“刑”相辅理念。苏轼《书传》将此概括为:“失礼则入刑,礼、刑一物也。”用贾谊的话说,就是“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刑者禁于已然之后。”
因此,即便先秦最早的“五刑”看似很残酷,但在《吕刑》中,即已有了“赎刑”的规定。西汉,司马迁被武帝判决处死,自己要求改为“宫刑”,亦是继承了秦法。
还有必要说几句《礼记·曲礼》。
《礼记》,又被称为小戴《礼》,是儒学研习《周礼》,大约主要是《仪礼》的读书笔记。所以,其中讲到的“礼”和“刑”皆为周制。
《曲礼》,按照郑玄和陆德明的解释,是记录“五礼”——吉、凶、军、宾、嘉五类事情的君主和士大夫之礼仪。“曲”,就是“委曲详尽”。
的确《曲礼》非常繁复,所以才分成“上”“下”两篇。其中不仅讲到“五事”的各种礼节,包括上车下车也都包括;而且亦阐述了“周礼”的很多指导思想和原则。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实际上,讲的就是“周礼”中关于“礼、刑一物”的道理和制定“礼”“刑”的原则。
有一个小孩跟着爸爸第一次进县城,看到县城路两边的高楼大厦,小孩好奇的问他爸爸;“爸爸这是北京吗”?小孩的爸爸抽了小孩一巴掌说:“熊孩子没见过大世面,北京在济南呢”。
其实更早时期,毛主席的职位在周恩来之上。
①1921年,中共一大,毛主席是参会的十三名代表之一。
②1923年,中共三大,由陈独秀、蔡和森、毛主席、罗章龙、谭平山(后由于谭调职,改为王荷波)组成中央局,毛主席这时已进入党的核心。
③1924年国共合作,毛主席是国民党的代理宣传部长,职位比老蒋还高。
④1927年,中共五大,周恩来当选政治局委员,毛主席当选政治局侯补委员,这个时间开始,周恩来的职位才高于毛主席。
我感到匾额书法没有最精彩,只有更精彩。因为内容不同、书体不同,欣赏的范围、角度不同,很难分出书法的高低。就像现在搞书法评比,如果把全国高手的作品都拿出来评比,很难评出谁是第一,谁是第二。事实上也评不出来,这就是书法艺术的特殊性,它是多元参与的创作和欣赏过程,很难制定统一作品标准和统一的欣赏水平。
当然,匾额书法的精彩是肯定的,因为匾额是一块写上文字的牌子(通常是木板),悬挂在殿堂、楼阁、门庭、园林大门等的显赫位置,一般而言,都是知名书家特定时期最精彩、最成熟、最得意的作品,加上雕刻、色彩等的烘托,匾额书法更能吸引观赏者,可为中华民族独特的民俗文化精品。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