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以有精神病史而拒绝接收进厂打工有法律依据吗(精神病工厂可以开除吗)

匿名- 2023-08-20 16:01:09

为何拒绝国五车进厂装卸 这些政策您的明白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工厂以有精神病史而拒绝接收进厂打工有法律依据吗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工厂以有精神病史而拒绝接收进厂打工有法律依据吗的知识,包括什么病不建议进厂上班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米亚厂近视能进吗
  2. 为什么有人说没有工作也不要进电子厂
  3. 工厂以有精神病史而拒绝接收进厂打工有法律依据吗
  4. 进厂收体检费正常吗

米亚厂近视能进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不是那么明确,因为米亚厂招聘时主要考虑的是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而不是近视这一方面。但是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在职场环境中,近视并不会直接影响工作能力,因此即使是近视,只要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相关技能,也是可以进入米亚厂和其他公司的。但是,如果近视程度较为严重,可能会影响到视力和健康状况,需要注意。

为什么有人说没有工作也不要进电子厂

2015年的时候,我正在读大学二年级,寒假去电子厂打寒假工,遇到了几个奇葩人才,在电子厂辛苦干了52天,最后回家的车费还是打电话和同学借的,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进电子厂了。

自作自受

我是2014年上的大学,可能是高中的时候绷得比较紧,到了大学就会变得很放纵,到了大学,分配了宿舍,真的,真是给我分配到了和我一样志同道合的人,我们宿舍的四个人都是喜欢打游戏的,大学军训才结束就开始一起开黑,大学一年级的时候集体不去上课,挂科太多。我们宿舍挂科最多的两个就是我和仁哥,当然仁哥也是我大学最好的死党。

我的大学那个时候有一个制度,那就是如果你挂科了,等到下个学期开学的时候可以补考一次,我的另外两个舍友倒是及时醒悟了,他们认真准备通过了补考,可是我和仁哥两个却是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大一的补考也是一科都没有过,等到大二的时候,仁哥挂科30多个学分,我挂科20多个学分。我们两个只能选择重修,这个时候就要交重修费,那时候接近2000块钱对于我们两个来自普通家庭的孩子还是很多的,我们也不能去和家里面要,所以我们开始寻找挣钱的路子。

寻找挣钱的路子

为了能够挣到重修费,我和仁哥就开始谋划了。一开始我们两个去网吧里面面试网吧的服务员,可是网吧的老板说要放假了,来上网的人不多,他们不招人了。又去了餐馆子,可惜他们也是和网吧一样的说法。后面我们想到了去建筑工地上挑沙灰,一来我们两个都是来自农村的孩子,不怕吃苦,二来我们所学的专业是土木工程,就当是去工地先适应一下环境。我们就去我们学校周边的工地找活做,去了好几个工地要么就是直接让我们走,要么就是和我们聊了一会,说是没有保险不敢招我们。几天下来,我们都没有找到活做。

这个时候转机来了,我们班上的一个做劳务中介的同学不知道在哪里知道了我们事,于是,他找到了我们,问我们愿不愿意去电子厂干活,一个小时20-30块钱,来回的路费自己出一半,他们帮忙一半。其实作为同学最好的就是最后一个条件,这个做劳务的同学介绍一个人不是可以得到500元,他说他就要250元,剩下的250元就拿给我们,我和仁哥商量了一会,就决定去电子厂了。

进厂路上

就这样放寒假了,我们和中介同学取得了联系,他让我们在那个学校的后门那里等着。我们拿了自己的行李就出去了,本来说好的是下午出发的,不过,大巴车一直不来,从下午一直等到了傍晚。昆明的冬天其实还是有点冷的。我们一群人就在那里冻着。有几个其他学校的同学因为等不了了,所以说就直接走了,他们也不和中介打招呼,仁哥跟我说不然我们两个也走吧,哎,我说我们还是再等一下吧。亲都黑了,中介的大巴车才过来,我们骑上自己的行李就上车了,那个车并不是卧铺,车都是硬坐车。装好了行李我们就开始出发了。

没想到这一出发,就是一天一夜。那天晚上我们到了白色市的一个服务区,由于我和仁哥都没有买东西,我们就在白色的服务区吃了一碗螺丝粉那一碗螺丝粉是15块钱,对于一个打工人来说还没有开始赚钱就在花钱,这其实是很恐怖的,那也是我第一次吃到螺蛳粉,因为我是云南人以前也没有出过省。等到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我们到了广东的一个小镇上。那个大巴车司机让我们下来吃点东西,我们下去看了一下那里的快餐30块钱一个人可以随便吃,本来我和仁哥是不打算吃的,但是那个大巴车司机说你们一定要吃一点,因为到了那里就没有地方去吃饭了,要把车直接开到厂里面去,于是我和仁哥就去吃了一点。一开始那个快餐店的老板说所有的东西都是随便吃的,但是到后面我们想去加鸡腿的时候,他说如果加鸡腿就要另外算钱,当时我真的有点发火了,这就是我们在路上第二次花钱,其实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冤枉钱。

第二天晚上我们终于到了东莞长安镇,我们一开始说的是分开去好几个场,就是你的同学不能和你在一个厂,因为那个中介说当心你们闹事情后面我说我不能和仁个分开在一个厂。中介才同意,把我们分在同一个厂里面去,最终我们两个被封在哪,广东东莞金宝电子厂。

进厂被中介安排

见到厂里面,以后我们就被安排到了一个摆了很多凳子的地方。中介让我们自己去拿凳子做,然后就开始了第一件事情收取我们的身份证,我们当时也是没有这个安全意识,就把我们的身份证给了中介。中介是我身份证以后就开始给我们介绍工作的单价说好的是15块钱一个小时,其实我们算下来一天也可以挣个一百多块,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其实也是很好的,我们如果做个60天,那么我们就可以拿到6000多块钱我们就可以交了,我们的学科重修费还可以有一部分的生活费,不过后面我们才知道我们真的被中介给害惨了。我们的工作单价被压得很低。

安排好了,我们的工作内容后就开始安排我们的宿舍,我和任哥被安排在了一个宿舍,那个宿舍是12人间进去的时候有一个广西的小哥,还热情地迎接了我们,就是这个小哥,他也是我人生中遇到了一个奇葩。其实那个宿舍有12个床位,那个宿舍只住了两个人,加上我和仁哥就有四个。不过就是我和任哥在那里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那个宿舍陆陆续续得换了好多个人。在那个宿舍里面,我一共认识了两个比较印象深刻的人。

一个就是那个广西小哥,一个有洁癖的男子,我不知道那是一种病还是什么,他每天洗澡要洗四五个小时,反正每天我们是6:00多钟就下班了,他7:00就去洗澡,一直要洗到晚上的11:00我以为他是去那里洗衣服了,有一天我还专门跟踪,他过去我就看着他进的那个浴室,然后里面的水一直在响,他一直在洗澡,我真的不知道他在洗些什么。会不会身上直接搓下来一层皮。后面有一天我和他一起去澡堂里面洗澡,我都已经洗完了,他说他才开始没沐浴露,后面我问他他洗澡为什么要这么晚,他说他要用清水清洗一遍,身子在用沐浴露洗一遍,沐浴露洗完了又要冲洗一遍,然后再加一一层沐浴露,最后冲洗几遍才洗完一个澡。但是我觉得就其实有那么多的程序,三十多分钟应该就可以了,为什么他可以持续四个多小时。

这个小哥只有两双袜子他每天都会换袜子,但是他从来不换鞋子他都是穿一双皮鞋,我不理解他每天早上起来都要把皮鞋擦得锃亮,我真的不理解他要干什么,不过这个小哥的为人是很好的。他还会告诉我吗?在厂里面去哪里吃饭比较便宜还会跟我们说他们家的一些事情就是他家里面有五个姐姐,他是最后一个儿子,所以我觉得他的这些事情可能是和他的家庭有很大的关系,但是我是真的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

另外,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人就是一个广西,柳州那边的,他从来不上白班,他都是上夜班的,上了夜班以后。他也不回宿舍睡觉,他叫先去上一下网,然后等到下午到两三点再回来,睡觉睡到6:00多钟就又去上班了,我觉得他的精力是真的好。他长了一个黄色的头发还带着一个大金链子,活脱脱的就是一个社会人的形象。不过他的为人也是很好的,虽然说话比较脏,但是她从来不会去说别人也不会去欺负别人和我们说话也就很平和地说。

厂里工作内容

进电子厂的工作内容当然就是打螺丝。有一种叫做绝命流水性的东西那个刘属性的速度如果刚开始去的时候真的是跟不上,我一开始没有能够在往定时的时间里面完成,所以我的那个工位上积压了,很多的路由器我的组长就开始在那里骂我说我太慢了。不过后面随着时间的增加,我打螺丝的速度也是快上来了。

在厂里面,你根本分不清,白天和黑夜,因为你进了那个工厂里所有的灯都是亮晃晃的,你不用去区分,外面是亮的还是暗的。所以说,我认为,工厂里面的人就好像被关进了一个黑色的小金玉监狱。在这里每两个小时,可以休息,10分钟你可以去上厕所。不过当流水线开启的那一刻你就必须回到自己的工位上开始机械般的操作,打螺丝的时间久了你会发现自己的肌肉已经形成了记忆,你根本就不需要看着那个路由器上面的螺丝口,你只需要用自己的手去感觉就行了。

厂里面最喜欢干的一件事情就是喊口号每天早上起来看一次中午上班的时候再喊一次,然后就是小组长讲话,小组长开始规定,今天的生产内容等到下班的时候小组长还要训话一次话。就是说说今天的产量有没有完成,然后就开始骂人,他们总是在说的一句话就是能干嘛不能干就走,这里不缺人还有很多的人想进来都进不来,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是打工人,他们就要以为自己高人一等对我们说话的时候总是趾高气昂。就好像自己是人上人一样,还在每天工作的时候对我们指手画脚,当然也不是说工作的事情就是总是在挑你的毛病,我记得我们流水线上的一个男生,总是被我们的线挑毛病。最后那个男的忍无可忍了,就直接和他打了一架。然后第二天他们两个都辞职了,这里我很不理解,为什么我们都是作为同样的人要出去挣一点钱还要把人分为那么三六九等三六九等。

我们在厂里面就在厂里面的食堂,吃饭,食堂里面的菜,其实还是很丰富的。里面的放是免费的你随便吃,就是放在一个大的铁桶里面,你可以自己去打着吃,不过里面的饭菜,是吃了直接受不了。辣椒炒肉,里面全是辣椒,还有一个就是炒那个,茄子都是黑黑的,每顿饭,你到食堂吃了,以后你要刷卡在外面吃饭的话就要比食堂贵很多,对于打工人来说在食堂里面吃是比较划算的,不过就是对自己的身体不太好。这里我不得不在说一下,就是工厂食堂里面的那些打饭的人,他们总也是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为什么其实他们也是打工人啊?

发第一次工资

大概30天以后,我们就发了工资,我记得我是发了1500百多块,我们当时所有的学生工都硕这个工资是不对的。我们就去找到那个厂里面的中介,他说,因为我们是月中进的厂,所以说只能发到半个月的工资,另外15天的工资要等到下个月一起再给我发,我们当时真是信了中介的话,以为他跟我们说的是真诚的,但是没有想到,真诚的话语之下,都是欺骗。

1500块钱发下来以后我就去买了一个手机,因为我的手机那个卡读不到了,所以说我只能换一个手机那会儿是2015年我买一个手机花了1200百多块钱我的身上就只剩下了三百多块钱,我还以为等我们回去的时候中介会把所有的钱都付发到我们的帐户上去,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当我们离开的时候中介跟我们说,你们的工资要等到你们回到学校再给你们发过去。

当时其实有很多的同学是不满意的,但是我们在东莞不得不屈服。我不理解做劳务中介的人,难道他们不是和我们一样的人吗?他们为什么要骗人,他们的良心难道不会痛吗?我们每天在那里努力地打螺丝,没想到他们却要可可我们的钱。

决定返校

我们在那里一个多月,以后我们就决定不干了,因为我们也快开学了,然后我也不想在那里干了,所以就决定返校离开,本来说好的回来的路费是我们自己出一半,然后中介给我们出一半,可是没想到这个时候中介反悔了,他说你们的车费要自己出从广东到昆明的车费是四百多块钱,那会儿我的身上只有一百多块钱啊。所以我就只能和我的同学借钱,借了四百多块,然后还用剩下的钱去买了一点,路上吃的东西,因为我们在去广东的路上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教训,那就是不要吃路上的东西路上的东西,真的太贵了,那个东西其实就是坑人的。

我们回到学校15天吧,我们的工资就发下来了,没有想到我们才发了2000块钱的工资,加上一开始发的1500百多块钱,我们辛辛苦苦干了50多天就只是得到了3000多块钱,每天就是五六十块钱这样子,我们当时是联合起来,要到劳务局去告他们的,可是后面我的同学说以后那个工资会补给我们的。所以说这个事情才平息下来,直到今天那个工资也一直没给我们发,其实我觉得我这个同学也挺坏的,居然骗自己的同学。

就这样,我的电子厂打工生涯结束了,我发誓再也不会回电子厂了,我即使去工地上卖苦力也不会再去电子厂里面坐在那里打螺丝。

总结:

为什么说没有工作也不要去电子厂,其实电子厂里面的工作强度不是很大,但是里面的气氛很压抑里面是没有所谓的人情味的,大家,虽然都是打工人,他们总是要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来显示自己的优越感。

在电子厂里面,你根本分不清,白天和黑夜这样,就好像你的世界是黑暗的。你好,像一台一直在工作的机器没有所谓的思想。

有很多人进电子厂,是为了找一个媳妇,其实我觉得这是错的大部分人都是这样,想那么电子厂,里面几乎都是男的,所以找媳妇真的不要去电子厂,电子厂里面的临时夫妻,其实很多里面的关系很复杂。

电子厂里面的地域黑很严重,在电子厂里面的厕所里,会有很多的字写着什么什么人怎么样,怎么样,哪里的人怎么样怎么样,反正就是同为中国人,他们都相互看对方不爽就是一定要显示自己的优越感。

所以我觉得即使干工地也不要进电子厂,如果你进的电子厂,真的就好像有很多的厂里面,有人跳楼那样,那是因为自己的精神已经慢慢地崩溃了,所以才有那样的结果,在工地上你至少可以头顶蓝天!

工厂以有精神病史而拒绝接收进厂打工有法律依据吗

感谢头条的邀请,就这一问题发表自己的法律观点!

工厂以“有精神病史”为由,在未进行“体检”(可要求医生就该应聘人员所患“精神疾病”出具专门的医学检查意见)的情况下,就直接拒绝“劳动者”的就业请求显然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也就是说,凡是具备“劳动能力”(包括患有精神疾病,并被医学检查证明“完全康复”),并且符合企业“依法、依规”拟定的录用条件的“劳动者”,法律均依法保障和维护劳动者的“就业权”!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包括“录用条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需要劳动者注意的是,如经过医学检查或医学鉴定,劳动者被证明不具有“行为能力”,或者其“劳动能力”不符合录用岗位的条件,则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已经录用的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患有精神病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患有“精神疾病”,并且无法“胜任工作”,此时又该如何应对处理呢?“患病的劳动者”又有哪些权利呢?

对此我国法律和原劳动部的规范性文件亦有明确规定。

首先看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22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236号)第76条规定,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患有疾病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须延长至医疗期满,未能治愈的方能终止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终止与患有精神病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须长至延长后的医疗期限届满才能终止。

然后,我们再看一下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236号)第35条亦规定,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因此,对于患精神疾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必须得等劳动者本人医疗期终结或虽未医疗终结,但经延长的期疗期满,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不适合原工作,也不适合用人单位另行的安排工作时,方能解除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且还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46条、47条)和医疗补助费。

以上是我对该问题的个人看法,欢迎与各位头条的朋友们一起讨论!

进厂收体检费正常吗

进厂收取体检费是正常的。

1.现代企业重视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体检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和身体健康。

2.体检费用通常包含了体检所需的医疗设备、医生的诊断费用等,作为企业必要的投入之一。

3.体检可以提供员工的健康档案,方便企业进行员工管理和健康保障措施的制定。

综上所述,进厂收取体检费是正常的做法,并有助于维护员工的健康和企业的良好运营。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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