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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2023-11-27
今天给各位分享法院决定司法拘留15天,但疫情期间没有执行,过后会执行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执行法官不建议拘留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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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决定司法拘留15天没有执行是因为疫情期间拘留所不接收,但疫情结束或拘留所同意接收后会继续执行拘留措施。
建议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争取达成执行和解,由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拘留申请。
债务人已成为被执行人报告义务时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报告义务。债务人可能不了解还有报告义务,一般人可能也不了解报告义务。
你问的债务人,我回答的是被执行人。是不是一个人,是不是一码事?是这样的:
在借钱时,借钱人是债务人,借出钱人是债权人。当然债权债务关系,不局限是借钱关系,比如买卖货物,提供劳务,提供服务等等,也会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往往是“借钱时是孙子,还钱时是大爷”。当然不能一概而论。不论什么原因,借钱不还,欠钱不还,债权人起诉到法院,你就是债务人。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未履行还债义务。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人是申请执行人,债务人就成了被执行人。
先不说被执行人(债务人)还不还钱,被执行人(债务人)有个如实报告义务,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将被拘留。
法院拘留债务人(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就是法律依据。
被执行人报告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主要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
这条规定,只要被执行人(债务人)没按照生效的执行通知要求还钱或者没还清钱,就有义务报告财产情况。
报告财产情况是接到执行通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包括动产,不动产,收入多少,支出多少,余额多少,欠债多少等等。
要求必须报告,不得装聋作哑拒绝报告,不得编造假报告。比如少报收入多报支出,隐瞒存款,转移财产等。
被执行人(债务人)拒绝报告或者编造假财产报告的,法院可根据情况,对被执行人决定拘留。这个拘留不是行政拘留,也不是刑事拘留,叫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申议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拘留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交由公安机关拘留所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法院可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感谢邀请回答!法官就案件执行强制执行,是对于欠款人的一种手段,只要你真的没有还款能力,没有财产执行,他不会拘留的,如果抗拒执行,躲避法官,有能力还款确不还款,那就要拘留你的,这属于抗法的情况!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祈祷][祈祷][祈祷]
一旦执行了,基本双方都没和解的可能!
①有钱的不用到执行阶段就会还,没钱的即变刀架脖子上也还不了。
②执行的结果就是双方都当债务不存在了,这是同归于尽的做法。
③什么七寸,八寸的都是律师们的自以为是,从“人性”的角度讲:既使你拿住了债务人的命脉又怎样?的确没钱,只能被动接受,他一辈子翻不了身,你一辈子都拿不到钱!
④如果债务人是生意人且生意还在做,绝不可落井下石,生意人比一般债务人、债权人更有容忍量,你敬他一尺,他让你一丈,别总是处处限制他,让他必须今天还,明天还,月底还,毛用没有。明明知道他没钱,还要和解时先还多少表示诚意,这更扯淡。一个生意人走到山穷水尽,怎么可能再举新债,还旧债,再增加负债数量。除非他不想东山再起,一辈子做失信人。我很想知道:一般债权人请律师打官司要帐的,律师除了用狠招猛搞债务人外,真正收回了多少?你们那几把刷子用完了后,债务人就是妥妥的老赖,活活被逼成的,债权人得到的就是一张胜诉裁定书,和遥遥无期的债务。
⑤本质是:一旦执行,就不要打算要了,出出气而已。当债务人想与债权人协商时,还处处设限,这真够蠢的,还被律师说的头头是道,从“死帐”的角度讲:坑债权人的往往是律师,律师根本不了解人性,在债务的产生与如何正确消亡上就是“O”智商!
要了解经营思维,用做生意的思维方式去要帐,而不是一根筋的三板斧,毕竟有资金流动的就是生意的组成部分,不管你是否与他做买卖!律师做不了生意,一要就是死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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