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级别(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级别)
12022023-11-28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没宣判为什么让交罚金。检察院量刑建议可适用缓刑,以及罚金刑是否可以不建议数额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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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一点,罚金是人民法院在判决中一种除了主刑之外的附加刑,有时候法院判决也会单独判处罚金。这跟服刑人员名下有没有资产是没有关系的。一般什么样的罪名会判处罚金附加型呢?一般涉及到财产类犯罪或者说贪污受贿类犯罪,或者说一些造成人身伤害的暴力性犯罪,可能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附带一些诸如罚金之类的附加刑。不管服刑人员名下有没有资产,罚金是必须要交的。在服刑人员服刑的过程中,是否积极缴纳罚金可以认被认为是是否有悔改表现的一种方式。如果你积极缴纳罚金,可以证明你确有悔改表现。可以用来衡量你是否真正认罪悔过。当然,这只是一个标准,并不是唯一的标准。虽然你名下没有资产,但是如果你不积极缴纳罚金的话,服刑完毕以后回归社会,那么很有可能你就会被列入失信人员,跟在外面欠债还钱是一个道理,会被限制高消费甚至影响子女入学等等相关社会活动。
你好,认罪认罚包括“认罪”和“认罚”两个方面。
“认罪”指的是认可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同时对于指控的罪名也没有异议。
“认罚”指的是对于建议的量刑幅度、执行方式、罚金数额表示认可。
是否愿意交罚金,是否能交得出来罚金,就属于提现“认罚”态度的一部分,虽然说不是一定要交罚金才能得到从轻从宽处理,但是毫无疑问,愿意交比不愿意交更加能够获得从宽处理(前提是要交得出来,不然的话,嘴上答应但实际不交也没有用)。
不过,检察院并没有权力收罚金,只有法院能判处并收取罚金,检察院只相当于对法院判决的罚金数额做一个预判,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并且签署了具结书,法院一般就应该按照检察院建议的罚金来判决。
一般来说是一千元以上具体看判决书上的内容。
1、如果已经因诈骗犯罪而被判刑的,所处的罚金金额在判决书中会有明确的内容,罪犯应该按照判决书所确定的罚金金额缴纳罚金。但是,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2、对于诈骗犯罪而言,法院所应判处的罚金金额没有统一规定,要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如果是属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则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罚金是上缴国库的。如果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话,可以判决赔偿被害人损失的。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除了被判处主刑(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外,还可能受到以下财产刑以及类似财产刑的处罚:
一、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的规定,对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法院应当判决责令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比如,被告人是盗窃犯罪,他偷了被害人的财产,那么法院可以直接判决被告人退赔被害人多少多少钱的损失。
再比如,被告人是侵占罪,将被害人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那么也可以直接判决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相应的损失。
二、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损失与直接判决退赔不同的是另外一种,就是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的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比如是故意伤害罪,造成了被害人的身体损伤,按照这种情况的话,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但是无法获得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同样的,如果是造成他人死亡的话,被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也无法获得死亡赔偿金,只能获得丧葬费。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再比如,被告人是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砸了被害人的财物,造成了被害人的财物损失,被害人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相应的财物损失。
三、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这种属于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也是对被告人的惩罚。他除了应当赔偿因为他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被害人的损失之外,还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财产刑。这里的财产刑主要就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了。
其中关于没收财产是没收现在手头的财产,而罚金是可以一直执行的、一直追缴的,在任何时候发现被告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应当予以追缴作为罚金。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没宣判为什么让交罚金。检察院量刑建议可适用缓刑和罚金刑是否可以不建议数额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