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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2023-11-27
其实辞职报告领导不签字不放人怎么办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合理化建议领导不采纳,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辞职报告领导不签字不放人怎么办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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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东是某单位公认的业务骨干,连续三年荣立三等功,已是中层的他,众望所归的被推荐为副院长人选。然而,最后上级批准的人选还真不是晓东,而是某副处级的儿子。晓东难怨单位的领导吗?
情商高的领导,表面上与下属的关系都很好,你确信已进入领导的圈层了吗?情商高的领导,见到员工会主动打招呼,嘘寒问暖;到他办公室汇报请示工作,喝茶聊天,夸你工作干的不错;若是知道你家二老生病,会关心病情,甚至介绍相同病例是如何治好的;聚餐时不谈工作,只谈喝酒,推杯换盏,然后来一句“我还有点事要处理,大家继续尽兴”;如果逢年过节送点土特产,他还会回敬你相应礼品…
如果你有这样的“礼遇”,就认为与领导关系很好,那真是大错特错。就领导与下属关系而言,如果领导不安排你定期办几件事,或者领导没有为你办成什么事,你压根就不在领导的圈层中。
特别是在提拔这件事上,如果领导不提前给你点信息,并提醒你近期要注意什么或如何操作,你与领导就普通的工作关系。所以,亲爱的题主,你可千万不要自作多情,还是多反思反思自己吧。
提拔人选,有固定的流程,领导没有一手遮天的必要。提拔人员是一件很敏感的事情,不顺应民意,会给领导带来负面影响;不执行上级的指示,领导的心里会没底;提拔人员的能力和业绩没有榜样作为,领导是给自己挖坑。所以,在提拔这样的事上,领导会慎重地通盘考虑。
就领导而言,提拔符合条件中的任意一个人,都不为过。就像高校的“董招生”,只要考生满足达线的前提条件,校长招你就是名正言顺;相反,如果没有达线,就校长的儿子,校长也不敢招。这就充分说明“提拔时选择不如你的人”,是站不住脚的。
人千万不要高估自己,贬低对手。你也不要以为对手与领导的关系就比你差,也不要问为什么提拔的人不是你,而要问凭什么提拔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特别是在自媒体时代,领导没有必要为了谁而违反原则一手遮天,自己把自己拉下水,没有哪个领导这样傻。
与领导相处的目的,应该是更好的做好工作,而不纯粹是为了提拔。如果你觉得与领导关系很好,关键提拔时选择了不如你的人,你就不与领导相处了。那你在单位也不会有真心朋友,因为你的交往带有很强的目的性,属于典型的有事有人无事无人。
你的正确做法是,与领导一以贯之的相处,并在适当时机与领导谈心,诚恳的请领导指出你的不足之处和成长方向,争取下次机会。
大肚能容天下难容之事,慈颜常笑天下可笑之人。你若优秀,就用业绩数据说话,就用帮助了多少同事说话,就用为单位创造的价值说话。
曾经我也遇到过一位强势的女领导,(本人:女),与其说是强势,不如说她是小人吧。当初我们一起入职到公司,关系比较融洽,她比我大七八岁吧,后来她升职成了副总,这并不是因为她有能力,而是她会溜须拍马、会忽悠的缘故。
平时工作中没有太多交集,直到后来我调到她的部门后,因为一些业务利益问题,处处针对我,把比较难完成的工作都交给我,别人不想去,她都可以同意,只有我不行,我必须去??,更比说我犯错了,放在别人身上都一笑带过,放在我身上小事放大化,就是天天被穿小鞋,事事针对的感觉。
就这样过了2-3个月吧,突然有一天她被总部开除了,哈哈哈,把我乐的到处打听,原来因为吃回扣,吃回扣就吃吧,还非要吃饭、要礼物,真是的要什么自行车??,所以我坚信光明磊落的做人、做事是没有错的,你只负责善良,上天会替你考量。
员工的主动离职,对大多数企业来讲都是不利的消息,特别是骨干员工离职,会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和人力资源培训成本,造成企业无形资产流失,对留守的员工也间接造成心理浮动和消极影响。
01员工的主动离职,只要符合劳动法规定,无需用人单位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辞职权力是具有绝对性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其他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即可。
在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非试用期的主动离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至于这种情形下的离职,用人单位领导不签字同意,完全是走入了一个误区,也是一种无效行为。
02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企业在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企业拒绝为员工办理离职证明和社保转移手续,如果员工提出仲裁和诉讼,企业肯定要承担不利后果。
03员工应当按照要求办理交接和未尽事宜,但企业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员工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在处理员工离职的手续过程中,如果员工辞职未办理工作交接或与单位有其他未了事宜(比如竞业限制期、服务期未满等),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能由此拒绝员工离职,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上述题主所属领导拒绝在离职单上签字明显是一种极其错误的做法。
对于员工来说,应该在离职前配合单位做好工作交接、物品交接和知识交接工作,这不仅是一名员工的职业素质,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义务。
希望以上分享能够帮到你。
我是@之舟职读,人力资源师、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20余年职场经验,专注职场有价值知识、经验、感悟分享,愿和你一起成长,欢迎点赞并关注。领导不喜欢某一个下属,这种情形在职场中非常常见。
不必大惊小怪,也不必压力过大。
毕竟领导也是一个大活人,他有他自己的喜怒哀乐和喜好偏好。
所以如果很不幸,你是你领导不喜欢的那种类型。那你是得想想办法看看怎么应对了。
第一,你到底愿不愿意保住这份工作,保住这个饭碗。
如果你还想继续在这工作,想保住这个饭碗。
一方面你应该想一想,你可不可以改善你和领导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你也应该想一想,你可不可以改变你自己,把自己变成领导喜欢的那种类型。
最后一方面,你也可以在公司里物色其他的靠山。有靠山,谁怕谁呢?
即便你的领导想收拾你,整你,也得看看你背后的人是谁。
第二,不能因为领导不喜欢你,就和领导对着干。
作为一个上班的人,你必须要明白一个最起码的道理:
你的领导、你的顶头上司,就是你的天,他直接决定你的一切。
他不喜欢你,对于你来说,在公司里的威胁和危险就会增加。
你更应该学会忍耐,尽量避免冲突。给他收拾你的依据和借口。
第三,可以考虑离职
如果又想在自己所在的这个行业有长足的发展,又想有一份可观的收入。
又不太想和这个领导讲和,把自己变成他喜欢的那样子。
那你可以考虑离职,换一家公司再接着干。
第四,你有没有弄清楚领导不喜欢你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有一些因素,有一些原因是你可以改变的,那你为什么不稍微牺牲一下自己做出妥协和改变呢?
如果是不可改变和不可妥协的,那你再英勇教育也不迟
总结一下
我觉得,你需要根据自己在公司的利益诉求来决定,是改变自己,继续在公司干下去。
还是说换一家公司继续,开始你新的职业生涯。
这就是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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