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条例(城市供水节水条例)
11932023-08-20
style="text-indent:2em;">其实2021江苏计生条例修正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江苏卫健委专家建议生育,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2021江苏计生条例修正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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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女方年满49周岁。已经超过49周岁的,从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计算;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二)扶助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不计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数,也不冲抵其他方面的优惠和补助。
2021年9月30日实行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15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同时,《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鼓励男方所在用人单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儿假。
灵活就业医保生孩子报销比例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一样的,报销比例可以达到80%左右
符合生育政策规定或终止妊娠,参加灵活就业医保险满12个月并全额缴纳的灵活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或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和支付程序与员工生育保险一致。生育保险基金限额结算标准为:正常分娩800元/例,异常分娩(难产)1000元/例,剖宫产(有剖宫产指征)1800元/例
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可在地方性法规中保留延长婚假的指导建议,江苏省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取消了“晚婚生育”和“可以延长婚假”的规定。也就是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都将享有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一共13天。
条例修改案(草案)中还增加了男方护理假时间,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女方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一共12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2021江苏计生条例修正和江苏卫健委专家建议生育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