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失信影响孩子出国上学吗
10862023-08-22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如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吗,终止劳动合同解决办法最新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98
收藏分享转发到头条复制链接微信微信扫码分享新浪微博QQ空间举报叶律师
2019年11月25日·律师
关注这是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来看,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员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是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则属于违法解除行为,职工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但是,因为职工属于被执行人,其工资收入是可以作为被执行的对象。法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协助执行,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当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被执行人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所以,职工的工资在保留基本的生活必须费用之后,其余款项应当用于履行判决义务。
听您的口气,关于补偿费的给付在您的手里应有有效的依据,问题只在于给付的时间问题。
多次看到类似的新闻,这些无良公司太可鄙!
不知您所在地是否有帮助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心(若没有,可找当地有心的律师提供帮助意见),你可咨询他们,请他们帮你向公司出具关于依法及时、限时给付补偿费的函;内容还要包括若不再限时履行,牵涉到利息和误工费赔偿的内容。你是有理一方,万一不行,就打官司,法院肯定会走依法调解的程序。
我是公司安环部门的,为了一个市级安全职能部门的无理上十万的罚款,说了多少道理没用,最后不惜冒得罪穿小鞋的风险,一纸律师说明函解决问题。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可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每工作一年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支付你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N;如未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无需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的计算是: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