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以上的冷知识?16岁应该知道什么
6142023-09-09
style="text-indent:2em;">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专家建议入刑多少年以上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专家建议入刑多少年以上以及有法律专家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只会适得其反,有什么依据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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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专家观点法律专家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只会适得其反,其依据无非是如下几条:
一是不符合世界刑法潮流。因为多数国家将刑事责任年龄起点设定在了14周岁(包括)以上,所以我们也应该效仿,尊重多数。
二是缺乏实证数据支持。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危害行为情况的系统统计和研究,校园暴力事件缺乏统一的报告统计制度。实质上就是说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是少数,对这些少数孩子的犯罪行为不需要上升到刑法规范上来。
三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导致低龄未成年人实施危害行为的问题。大量实证数据和研究表明,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根源是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治理出现了问题,而不是立法层面的问题。
……
主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专家观点社会上很多人认为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学术界也有专家支持的观点,理由包括:
一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短时间内遏止青少年犯罪势头的现实需要;
二是低龄未成年人具备了实施犯罪的行为能力和心智水平;
三是刑事责任年龄古今中外都不是一个确定不变的数字;
四不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无助于法律的公平正义并容易导致被害人的“恶逆变”;
五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需要;
……
我个人观点咱不是专家,连“砖家”也称不上,试着折中一下专家、“砖家”的观点:
有错就要受罚。无论成年人、未成年人做错事都应该受到惩处,否则就是纵容,就会使其他人产生模仿效应。人性必须受道德、制度的约束,不受约束的人性会自然善良、完美的说法就是耍流氓。未成年人具有较高模仿性,其价值观也在不断塑造当中。类似一个12岁的孩子杀死了母亲,没有受到任何惩处,这种负面效应产生的消极后果是无法估量的。实践中,未成年被害人数量比较庞大,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没有正确的价值判断和制度安排,会影响到这些群体,形成反向思维,出现逆反行为,也会引发社会舆论。
普遍降低入刑年龄不可取。道理上面已阐述,起码要“重罪入刑”,比如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是14周岁以下犯“故意杀人”等八类罪刑的,对这些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可以降到14周岁以下。
实现“轻罪行罚”。对于严重犯罪可以“重罪入刑”,“重罪轻罚”。对于轻罪,比如一般盗窃、一般故意伤害,也应当受到惩处,目前却严重缺失。仅靠社会评价、学校规章是难以起到效果的,况且目前的规定是:少年违法犯罪要向社会保密,新闻报道影视、图片必须打马赛克,公安相关案件卷宗要封存……根本得不到社会评价;学校也不敢公开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无论“重罪”、“轻罪”,“一放了之”,对未成年人毫无约束之力。因此有必要,对实施危害行为的未成年人采取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的管理措施。实现“轻罪行罚”,即通过行政手段,对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施压对“规则”的敬畏心理,比如完善少管所、工读学校的准入门槛,适度扩大规模,改革内部管教制度等。将犯罪少年送入少管所,将违法少年送入工读学校,建立有别于普通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度,善恶隔离,防止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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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次要的,交养老保险才是当务之急,而且是大善之举,狗10岁之后往回领了用来养老,看病,资金池的利息用来救助流浪狗,爱狗人士现在总是想绑架政府用不爱狗的人缴纳的税款满足自己的欲望,经常引发矛盾,有了这笔资金就可以互不干涉了
见识过某三甲医院胸外科副主任,不算外快,年薪上百还是有的。不过挣得也是学识加辛苦钱,我认为值这个价格
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表示,现在的难点在于,以前丢失的孩子,过去了几十年,信息量寥寥无几,案件侦办难度较大。妇女儿童被拐时间越长伤害越大,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
强烈支持张宝艳代表的建议,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对人贩子坚决实行“零容忍”!
目前对人贩子的量刑起点过低,缺乏法律威慑力从统计数据来看,为什么这些犯罪分子出狱后很多人仍然会重操旧业,继续危害社会。就是因为以往对拐卖儿童的量刑起点过低,结果让那些利欲熏心的犯罪分子不惜涉险而去拐卖儿童。
一个儿童被人贩子拐卖之后,会对这个孩子的家庭造成多大的伤痛?几乎每一个家庭都会在孩子被拐卖之后,倾注全力去寻找孩子。为了寻找孩子,没办法正常工作,导致家庭陷入贫困,甚至出现身心疾病。对于如此大的社会危害性,如果不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分子的重罚,就是对这些人的纵容。
人贩子拐卖妇女儿童方法越来越多,通过迷药、哄骗、多人合伙胁迫、暴力等手段以达到拐卖目的,胆子越来越大,越来越猖狂,有的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强抢,实在让人心惊胆战,而人贩子拐卖儿童,有的是为了暴利,摘取器官,有的是把孩子致残,为他们敛财。
而人贩子之所以胆敢拐卖如此猖獗,就是因为目前惩罚力度不够,不能起到震慑作用。
正是因为如此,人贩子才敢如此猖獗!有的人担心量刑过重,可能会导致人贩子穷凶极恶,对被拐儿童的人身安全不利。怎么不反过来想想,如果加重量刑,又有谁敢再作奸犯科?如果逮一个毙一个,谁还敢拐卖?如果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的话,谁敢铤而走险?
虫虫有话说这让我想起前阵子,西安的李静芝终于跟被拐32年的儿子相聚,哭成泪人,32年期间多少辛酸,我们局外人说不清道不明,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就因为32年前一分钟的差错,孩子从此杳无音信,全家人的命运从此被改写。
如果不是孩子被拐,也许她现在已经看着孩子读完大学成家立业,她在家享受天伦之乐,帮儿子带孙子了!但是,没有如果,就因为孩子被拐,她走了32年艰辛寻子路。而像她这样的家庭不止一个,多少被拐儿童就有多少家庭悲剧!
我们以前上学,都是三五成群结伴自己去上学的,现在的孩子,初中了都要家长接送,因为家长不放心,就是因为这些人贩子,搞得人心惶惶!
张宝艳代表提案10年起刑直至死刑,加大量刑很有必要,并且建议终身追责,让人贩子入黑名单,让他们成为过街老鼠,无处逃遁!因为他们卖的不是孩子,是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家族的命!
专家建议入刑多少年以上和有法律专家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只会适得其反,有什么依据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