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对996监督管理,996工作日是否合理(官方确认996违法)

励志人生- 2023-07-22 04:31:49

热搜第一 建议对996工作制进行监管 网友这样说

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专家建议对996监督管理的问题,以及和996工作日是否合理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996工作日是否合理
  2. 最近996工作制火遍全网,你是怎么看
  3. 如何从倡导996工作制,看企业管理、社会伦理道德
  4. “996”和“724”和加班有什么关系

996工作日是否合理

996工作日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

2021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李国华建议对996工作制进行监管。他表示,当前我国“996”问题处于企业失控、监管失序、工会失灵的状态,鲜少见到“996”企业得到处罚,劳动监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劳动者维权困难。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制度现象应当引起重视和关注,建议对“996”工作制进行监管

2021年3月,针对“加班文化”,有媒体表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4小时。不管是996,还是007,都是违法行为。

有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简称《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十二章第九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最近996工作制火遍全网,你是怎么看

其实这个情况早就存在,只不过大家心照不宣,并没有放在桌面上来说,很多人也是敢怒而不敢言。最近之所以这么火,是有人想将这个形成正式的规定,再加上被网络爆出来,引来很多人的关注,之前选择隐忍的人也成为推波助澜的重要力量。

那么这个996是否合理呢?个人认为,显然不合理。从劳动法层面的解读,已经有很多帖子了,这种行为显然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但这种工作制为什么仍然存在呢?下面谈谈个人的看法。

996工作制与法定工作制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工作时间的延长。初步估算,996工作制比法定工作制的每周工作时间会延长50%以上。互联网行业中996工作制较为普遍,主要还是因为互联网行业竞争比较激烈,企业需要面对市场情况进行及时应对,工作量比较大。

但这就需要实施996吗?我认为这要从两个方面看。

第一,从企业或管理者角度看,实施996显然是有好处的。不仅能够节省人工成本,同时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增加业绩输出。

第二,从员工角度看,显然就是完全相反的结论。996工作制大量占用员工业余时间,不仅增加疲劳度,而且也对家庭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对于不给加班费或加班费标准偏低的企业员工,那就更是难以接受。

其实996工作制就像当初学校对学生进行大量补课一样,为了提高学生成绩和升学率,延长补课时间,甚至周末也要补课。后来国家出台制度禁止补课,虽然现在还不时能看到违规补课的新闻,但补课的时常和范围明显减少很多。但我们学生的成绩和升学率下降很多吗?至少据我所知,并没有明显的影响。

此外还有就是之前也在网上受到关注的基层公务员“白加黑,5+2”的工作时常。增加工作时常真正能提高工作质量和业绩输出吗?我看未必。我有不少朋友是基层公务员,由于每个周末都要加班,因此明明平时抓紧一点就能完成的工作也没有动力去做。反正做完了周末也要来单位加班,不如后面慢慢做。今年以来,他们所在单位大幅减少周末加班,即使确实有急事要处理,也只是有工作需要加班完成的人去单位,其他没事的就不用去了。这样大家的工作效率提高了,周末也可以回去陪陪家人,皆大欢喜。

当然上面两个例子与互联网行业还是有一些区别,但固化的长时间加班是否真能达到管理者预期的目的,需要那些倡导996工作制的管理者好好思考一下。

个人观点,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如何从倡导996工作制,看企业管理、社会伦理道德

这个问题有一定的高度,所以我也想就着企业管理和社会伦理道德两个方面写一篇有一定深度的文章来分析一下最近这么火的996工作制。

首先,从企业管理角度谈。

企业管理,即企业的治理模式,包括企业的治理结构、运行机制、规章制度、资源配置、管控模式等多个方面。当代企业管理模式看似成熟,其实真正的发展也不过近三百年的历史而已。

一、经验管理阶段。

虽然早在三百年前论经济的总量当时的毫无疑问是清朝仍然占据了世界第一的位置,然而清朝的商业发展多以家庭小作坊形式存在,没有任何企业管理模式的雏形。最早的企业管理雏形“发育”在苏格兰地区。一名叫做罗伯特·欧文的人最早在苏格兰的一家纺织厂进行了有益的改革尝试,创建了工厂管理的工作绩效评价系统,因此他被誉为是“现代人事管理之父”。当然,当时的企业管理界面还很少,意识也很薄弱,并没有形成完善的治理模式,因此当时对用工制度也没有做相应的规定,只要劳工身体允许,机器是不停止转动的,别说996工作制是一种奢望,连刘强东最新提出的“8116+8”工作制或许在当时也只是一种奢望。

二、科学管理阶段。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20年代中期,“企业科学管理之父”泰勒彻底抛弃了根据经验和习惯或者凭借主观想象和假设组织生产进行企业管理的传统做法,而是从企业的实际出发,运用科学的实验方法,通过不断实践和深入探索,创立了一套全新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体系。他所提出的构建激励性工资报酬制度,实行职能制或直线职能制,坚持例外原则,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等方面的论述,也成为早期企业管理的基本指导理论。但由于泰勒本身时代的局限性,科学管理阶段的企业用工方式也相对纯粹和简单,企业仅仅只是把员工作为生产劳动力来指挥,并不关心员工激励、工作工时、聪明才智对企业发展所能够产生的价值,从当代社会视角来看,当时的雇员更像是一台纯粹的机器,就像某企业家曾经说过的一样“我雇用你,用的只是你的双手,至于你的大脑,对我毫无价值”。

当然,在该时期由于人类思想的进步与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意识到人本身对于企业发展的价值,以及从劳工视角出发,去争取更多的雇员权力。在1817年8月,还是那个被誉为“现代人事管理之父”的罗伯特·欧文,第一次提出了八小时工作制的问题,并把它作为“理想社会”的重要制度。

三、现代管理阶段: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军事等重工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托拉斯等企业集团形式也陆续在美国、意大利、德国等国家出现,企业管理模式愈趋于复杂和多样。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左右,我们可以把企业管理发展阶段定义为现代管理阶段。

在现代管理阶段,以哈佛大学教授梅奥的著名的霍桑试验为基础,开创性地探索了员工在企业生产中的人群关系,并系统研究了作为“社会人”的员工及其社会需要的满足问题。学者开始心照不宣地基于企业员工的视角出发研究并提出了不少著名的企业管理理论,比如著名的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赫茨伯格的激励-保健双因素理论、麦格雷戈创立的X一Y理论等等。

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化,政府和劳工组织也逐步开始意识到争取员工休息时间保障的必要性:1933年,刚从大萧条中走出来的美国在时任总统罗斯福的决议下率先提出将全国标准工作时间控制在每周40小时;紧接着2年后,国际劳工组织在1935年出台了47号公约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每周不能超过40小时,标志着沿用至今的每周40小时工作制成为了一项国际惯习。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大部分发达国家都已经逐步实现了五天40小时的工作制。

然而,我国正式启用五天工作制相对较晚,是从1995年5月1日起才开始实行的,施行至今也仅仅走过了不到三十个年头。在当年出台的《劳动法》以及随后的修改版本中,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但同时第四十一条也酌情考虑了用人单位如果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它还明确了每周(即七天)至少要保证一天的休息时间。

也就是说,虽然996工作制大量压榨了员工的业务时间,但如果企业政策解读的有效,且照常发放加班工资的话,是在合规范围内的。只是该工时制在企业的强制应用,会给人以企业治理与人权保护倒退的感觉,所以对于企业管理来讲,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在这种工作工时制度下,企业的管理会以刚性为主,强调的是内部的强管控模式,在选择人方向,会更多地关注于人对于工作激情以及金钱的追求;而那些本身个性解放、争取自由的求职者,必然是被企业排除在外的。

其次,我们再从伦理道德角度来谈谈996工作工时制。

最近一提起996工作工时制,大家首先想到的一定是互联网企业,而在众多倡导996文化的企业中,京东又因刘强东的强势推行,而被媒体推到了风口浪尖,就在4月12日,一则关于京东员工宿舍自杀的新闻更是让京东成为了众矢之的。

从汰换1.2万人,到996工作高压,再到刘强东“8116+8”声明,到昨日员工自杀,一连串的事件牵扯在一起,核心表现的其实就是人权与公司权力之间的博弈关系。

公司作为雇佣方,就像马云所说的,是买断了雇员的聪明才智与时间,而员工作为受雇方,通过出卖自己的聪明才智以换取等价的报酬收入。在这一买卖交易中,其实分量更重的是买方,因为他们占据了更多的资源,有更好的背书,他们可以通过资金的杠杆,去劳动力市场上选择那些愿意服从公司安排的雇员;而员工作为弱势的一方,其实很难在这轮博弈中给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因为买卖作为一件双方自愿的事,企业方可以中止交易,损失的最终还是作为个体的员工。

或许雇员方明白了众人拾柴火焰高的道理,所以,近期随着大批互联网公司在996工时制上的跟进,雇员方也开始从单点的个人申诉走向了群体的申诉联盟,

996.ICU

应运而生。目前,关于该联盟的支持人数已经超过了21万人。他们想通过这种方式,在互联网形成一种抵抗的意识,让雇主明白单纯的996工时制是解决不了企业发展短期带来的问题的。

最后,引用现代经济学的奠基人亚当·斯密的一句话来结束本篇回答。“有节制地工作是为了能更长久地工作,这样的人不仅能保持健康,还会随时间推移确保最大的产出”。

如果让996作为一种天然且正确的工作规范,那么牺牲的不仅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也会是一种企业治理的倒退。记得今年的两会上有议员提出,到2035年,我们将有条件在个别领域施行36小时工作制。希望这不会仅仅只是一个笑话,而我们更希望的是,到2035年,我们能够首先把40小时工作制得到真正的落地执行。

“996”和“724”和加班有什么关系

“996”指工作日早9点到晚9点上班,一周工作6天,这样的“梗”已经无法满足林美的同事对加班的调侃,有些人吐槽是“724”,即一周每天24个小时要随时随地待命。公司推出了晚上9点后打车免费的“加班福利”。

林美的同事张丽已经好久没能接送孩子上学了,晚上哄完孩子睡觉又要继续工作至凌晨一两点。他们对接海外客户,由于时差,即便午夜收到信息也要回复,“我们必须适应客户时间。”孩子问张丽:“妈妈能不能换份工作?”

23岁的房地产业员工李杰加班骤然变多,是从2017年12月开始的。当时公司提出要在广西防城港开发新楼盘,他被派去监督施工。

“工作面出来没?”“没有。”“能快点吗?要交接了。”这样的对话每天都在发生。他不得不早上7点起床,连续“奋斗”十几个小时,为赶进度只能边指挥边站着吃午饭,最早也要凌晨2点才能下班。连续通宵3个晚上,他用凉水拍拍脸又继续工作,“不加班就没法交差,别无选择。”

他偶尔也会感到“庆幸”,因为赶楼盘展示期的同事加班比他还多。

2017年,滴滴媒体研究院对都市白领加班情况进行调查,数据显示,加班最严重的前4个行业分别为互联网、金融、文化传媒和房地产。

过度加班不仅存在于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许多国有企事业单位,甚至过去不少人认为日常工作就是“一张报纸一杯茶”的公务员,也难逃加班魔咒。

内容来源:央广网

好了,关于专家建议对996监督管理和996工作日是否合理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建议对996工作制进行监管 毫无意义的加班,何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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