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在执行死刑时,为什么都不说话
1233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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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斩这一刑法是在雍正朝被废的,1734年4月25日,科考主官俞鸿图因涉科考舞弊案被处以腰斩,被腰斩后俞鸿图上半身还没死,在地上用手蘸着自己的血连写七个“惨”字后方自气绝身亡,雍正听到俞的死状后,不觉凄然,就下旨永远废除这一刑罚。
凌迟是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重刑,慈禧太后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持续了1355年的凌迟酷刑彻底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
从古代文献、甲骨卜辞和青铜铭文的记载来看,已有黥(qíng)、劓(yì)、刖(yuè)、醢(hǎi)、脯、焚、刳(kū)、剔、炮烙、剖心等刑罚,你百度一下,上述哪一种刑罚都可以让你毛骨悚然、魂飞魄散、不寒而栗、两股战战,对了,还有污辱人格的宫刑和惩罚不贞洁女人的“骑木驴”,都会让你匪夷所思,瞠目咋舌。
从甲骨文时期到现在,已经三四千年了,你翻翻历史,在这些无所不用其极的刑罚存在的时候,社会是不是异常和谐,是不是已经进入到了儒家所倡导的“大同”社会?还有朱元璋为了惩治贪官而发明的“剥皮楦草”(把贪官皮剥了,里面塞上草,挂在官衙门前),是不是有明一代官员都清正廉洁、大公无私?
所以,你想多了朋友,恢复所谓的酷刑根本不能带来社会的和谐,一切向后看走回头路的思潮和行为,都是行不通的,也是异常可笑的。
“凌迟处死”一词是古代的一种刑罚手段,就是“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而凌迟处死这一刑罚在五代之前是没有的,从五代以后才开始在刑法之外增设了“凌迟”的条款,宋朝开始把“凌迟”作为正式条款列入刑法。
宋朝将凌迟处死列为刑罚,可能会让不少人感到匪夷所思,因为宋朝是个物质文明相对发达的朝代,采取“凌迟处死”过于残忍,不过要是置身于当时的社会背景,大家也能体谅统治者为何要采取如此残酷的刑罚。赵匡胤时的重罪不包括凌迟,可是在宋真宗时,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强,地方涌现了一大批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恶霸,政府为了有效遏制社会闲散人员的造次,便开始推广凌迟处死,《通考·刑制考》记载:“凌迟之法,昭陵以前,虽凶强杀人之盗,亦未尝轻用,熙丰间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宋朝采用凌迟处死后,效果也是相当明显,社会风气大大改善,平日的恶霸也纷纷弃暗投明,当时的人们都对法律有一种敬畏之心。宋朝的做法不能说是倒行逆施,因为要是不采用严苛的刑罚手段,社会就会陷入一种混乱之中,朝廷只有采用“凌迟处死”这种手段才能规范百姓行为。不过凌迟处死也是不尊重人权,让犯罪的人过于痛苦的死去,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煎熬,所以说宋朝采用凌迟处死算不上是文明进步,因为这不尊重人权,文明的进步也是对人权的进一步尊重。
先纠正一点,凌迟不是宋仁宗恢复的,是他的侄孙宋神宗恢复的,宋仁宗赵祯是非常勤政爱民的,他在位40年涌现很多著名大臣,比如范仲淹、欧阳修、包拯、韩琦、狄青等,其中范仲淹、欧阳修改革失败也只是贬斥;脸上刺字的狄青是重刑犯人也能得宋仁宗的重用;包拯常常直谏揭宋仁宗的短,搞得下不来台也能善待;民间的词人柳永骂皇帝口沫飞溅,宋仁宗也只是呵呵一笑,另外史书上也没有滥杀臣民的记载。
图为故宫南熏殿所藏宋仁宗赵祯画像。
而凌迟是古代十二大极刑之一,唐代以前罕有使用,公认的将凌迟作为正式死刑之一是开始于五代,辽代比较盛行,一般犯了大逆、谋反、逆伦等罪将施以凌迟,在《通考·刑制考》、《宋史·刑法志》有详细记载,赵匡胤建立北宋后摒弃了一些前朝的暴政,凌迟等极刑也在其中。
沈家本,晚清刑部右侍郎,主管修订清朝法律,有中国近代刑法之父的称号,凌迟等酷刑就是他于1905年上书清廷,准予撤销。
宋仁宗老爸宋真宗时期,位于两广地区的端州地处偏远,常有叛匪作乱,端州刺史杨守珍常年进山抓叛匪、流寇,为了严惩不怠,杨守珍曾上书宋真宗启用凌迟等酷刑,来以震犯人,宋真宗觉得太残酷,明令禁止,所以后续的仁宗、英宗都不准用凌迟,对恶犯主要采用斩、绞等死刑。
明朝大宦官刘瑾、抗金将领袁崇焕,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晚清土匪康八爷都是凌迟处死的,图为晚清凌迟犯人过程。
直到宋神宗时期,搞了熙宁变法,大家知道能搞变法的人,都比较铁腕,也肯定会有流血事件,公元1075年,越州、秀州两地有官民秘密谋反,为了有力镇压反动统治,加之北方的辽国酷刑的借鉴,宋神宗下令将事件主谋李逢、刘育等人处以凌迟,并启用凌迟为宋刑法之一,此后元朝《元律》、明朝的《大诰》、清朝的《大清律》都将凌迟列为死刑条目,直到1905年凌迟才被正式废除。
刘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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