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大学生毕业后都说大学所学知识无用
10452023-08-24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欧洲宗教改革产生了哪些积极影响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宗教改革冷知识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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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教的结构,也是一个解释框架,可以说明宗教是怎样在社会中发挥作用的。过去很多学者说中国没有宗教,也情有可原。因为这个结构形态很特殊,是杨庆堃通过社会学的功能分析理论,第一次揭示出来的。这个总体结构就是:中国社会中同时存在着分散性宗教和制度性宗教。
我们先来说制度性宗教是什么?制度性宗教有自己独立的神学和宇宙解释系统;有独立的宗教生活、组织方式;也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神学阐释、负责祭祀活动。主要特点是,它可以独立于世俗体系之外运作,自成一种社会制度。
在传统社会,有三种制度性宗教方式。第一种是起源于巫文化的本土宗教,成型于商代,盛行于先秦到西汉时期。这种宗教后来逐渐消失了,一部分内容被民间的巫师、占卜师继承,在传统社会里,他们是一种独立行业,掌握着上古时代流传的神秘方术,游离在世俗社会之外。第二种形式,是混合型的宗教团体,他们的组织性很强,行事隐秘,比如白莲教、天理教。
第三种形式,也是最主要的形式,在学术上被称为高级宗教。它们有合法地位,可以公开存在,代表就是佛教和道教。在我们刚才说到的世俗宗教生活里,老百姓也经常去佛教的寺庙、道教的宫观里烧香还原,这是佛教、道教面向民众的一面。同时,佛教道教也是中国世俗文化艺术的重要来源。但另一方面,这些宗教场所的本质属性,是为和尚尼姑、道士道姑这些出家人提供与世隔绝的环境,用来修行和研修经典教义。抽象地说,每个封闭的寺院,都是一个区别于世俗的社会组织,有一套比较独立的神圣秩序。
按照这本书的比较,上述三种制度性宗教,从宋朝开始衰落,到了明清时代,已经处于了相对弱势对位。宗教人士想拥有独立的、重要的社会影响力,需要直接领导大量有组织的信徒才行。巫师是很早就成了受人歧视的边缘行业的;而混合型宗教团体,一直被政治力量高度警惕,属于“一露头就打击”。
而佛教和道教,早就不像南北朝或唐朝时那样风光了。南朝的梁武帝全力推动佛教信仰,自己出过好几次家;唐朝皇室也长期尊崇道教。我们不做历史的对比,既然这是本社会学著作,还是尽量用数字来说话:按照统计,20世纪初,全国佛教、道家的出家人比例大概在五千分之一到万分之一之间,根据杨庆堃估计,在整个20世纪,出家人总人数大概在50万到100万人之间,这个职业僧侣的比例,相对全世界宗教国家来说,是相当低的。而且,大部分寺庙道观,早就没有专门的出家人修行和管理了,是由当地士绅雇佣社会人员维护的。按说,规模小点儿也没关系,如果内部成员相互间联系紧密,也可以形成组织网络,对社会政治施加影响。更重要的是,佛教在清代已经没有名义上的全国性“总部”了,那些坐落于名山大川中的千年古刹,只代表名义上的各宗派,但并不拥有实际权力,只能影响一小部分有学识的僧人。
真正在中国社会生活中居于主流的,还是分散性宗教。分散性宗教同样具有神学理论、崇拜对象和信徒,但它没有独立的制度和运作形式。在中国,分散性宗教普遍地渗透进了世俗文化的各个领域,成为宗族秩序、政治网络这些社会制度的一部分。
中国的分散性宗教,主要表现为一种存在状态,不是哪种具体宗教。我们刚才说到:中国传统的宗教局面,是佛教道教和世俗民间信仰混合在一起,类似于“大杂烩”的状态。比如,过去的民间有一个常见现象:在乡下的寺庙里,出家的和尚道士自己都说不清自己信仰的是佛道中的哪一派,他们过得是和世俗之人同样的娶妻生子、吃荤饮酒的生活,老百姓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从制度性宗教的角度判断,这当然不合教义。但从社会学的功能视角观察,这是分散性宗教之下的合理现象。在传统中国社会,真正主导民众意识的,不是某一个宗教描述的彼岸世界,而是民间共同信仰的道德权威。按照儒家所说的,是以“神道设教”来教化民众。
许多研究中国历史文化的学者,认为这种局面就是低等的迷信。而杨庆堃通过对比,确认了这是另外一种存在形式的分散性宗教。它用自己的形式,来发挥社会功能。
分散性宗教和制度性宗教的形态是完全不同的,我举个例子:在传统社会,维护最好的宗教场所其实不是寺庙,是什么呢?你应该能猜出来:是民间各个家族自己维护的宗族祠堂。人们在本家族里,过得才是真正高度组织化的宗教生活。宗族的所有成员,一生都要按照自己的辈分、性别和家庭地位,在家长的组织下,有秩序地参加家庭祭祀。在葬礼、超度这些仪式上,虽然有专业的神职人员、也就是和尚道士参与,但他们不是组织者,而是受雇者。
前面说的各行各业的行会也是这样。商会的会长、行业的首脑也不是专业神职人员,但负责组织本行业内部的祖师爷、保护神的祭祀,这是维系从业人员凝聚力和行业秩序的重要手段,在过去是非常严肃的。
这才是分散性宗教的运行方式。并没有一个权力集中的宗教系统来组织宗教活动和民众的生活。各种宗教是以不同的形态,分散性地维护着不同领域里的社会秩序。
分散性宗教和制度性宗教还有一个重要的不同。制度性宗教的教义大多否定现世,经常要打破世俗的传统,推行自己那一套独立的社会观念和生活方式。比如佛教的剃度出家,在南北朝时代开始提倡素食等等。在中世纪的西方,基督教更是全面改变了欧洲人的世俗生活。而分散性宗教因为没有独立制度,所以会致力于维护现行的社会价值观和习俗,并且为这些既有生活方式赋予一层神圣化气质。这就推导出了一个假设:中国传统社会能够维持长期的保守性稳定结构,也许不只是来自大一统的王权政治,也有分散性宗教的作用。
所以,从宏观来看,中国社会中的宗教是以分散性宗教为主。它的表面表象,既可能是佛教、道教这种制度性宗教,也可能是民间宗教或者其他信仰。但真实的形态,还是以社会生活或者家庭生活为基础,主动地融入世俗秩序。杨庆堃等很多学者,都对这种现象持肯定态度。从社会功能视角来看,没有哪种宗教一定是典范,简单地说就是:“抓住耗子就是好猫”,管用就行。
真正属于基督的教会和信仰从古至今只有一种。但被称为基督教的却有很多种,以至于从古到今都很难统计到底有多少种。但不管分多少种,总会有人会按照自己的需要去选择信哪种。这样,就导致各种各样的所谓的基督教一直存在下来了。
不管哪行哪业,都适合一句话,那就是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圣经中有段话说:“只有神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或作“将属灵的事讲与属灵的人”)。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却没有一人能看透了他。”这段话可以说是为真正的基督信仰做了一种诠释,现象上的基督教林林总总五花八门。但真实的基督信仰唯有神的灵施恩才能产生,凡是通过认真读圣经而开窍认识独一的真神和独一的救主耶稣基督的,就是真信徒,他的信仰就是真信仰。这样的真信仰只有一种!
研究现象中的基督教分多少种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因为现象往往会引人误入歧途,陷入种种困惑。要想了解基督信仰,就要用心去读最好的翻译版本的圣经,中文和合本圣经是汉语圣经中最权威的版本。了解多少种基督教都是花架子,唯独在圣经上先下功夫才是最好的根基。
结合材料二分析宗教改革后,欧洲宗教世界呈现出哪些特点?宗教改革产生了什么积极影响?
特点:出现了一些地方化、民族化的新教;教会组织和宗教仪式简化,人们普遍接受信仰得救主张。积极影响:动摇了天主教会统治地位,促进资本主义在欧洲的发展;冲破天主教会的精神束缚,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促进了欧洲民族意识和民族国家的发展。
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对待宗教应遵循党的政策和指导原则。中共中央在宗教工作方面明确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方针。
个人对待宗教的态度应该是尊重、包容和理解。作为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应坚决拥护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并严格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具体来说,以下几个方面是值得关注的:
1.维护党的宗教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积极支持宗教信仰自由、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不干涉宗教事务:宗教属于个人信仰范畴,不得将宗教信仰强加于他人,也不得干扰宗教事务和宗教组织的正常运作。
3.加强宗教知识学习:了解宗教的基本知识,具备对不同宗教的基本了解和尊重。
4.防范极端思想和宗教极端主义:保持理智和冷静,增强辨别宗教极端思想的能力,积极防范和抵制宗教极端主义。
5.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作为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应更加注重参与社会建设和公共事务,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
总的来说,在党的领导下,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倡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发展,是入党积极分子应坚守的宗旨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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