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布出发前所受到的争议(哥伦布出发地)
9162023-08-26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人员受到就业歧视,怎么办这个问题,确诊患者不建议就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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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有个概念长时间的0增长后,还要观察28天后,才能说明病毒已经消除,病毒的传染是2-3人,家庭式的传染,从重从严的角度,政府,企业是不希望有复发的事情发生的,现在其他省市其实也都是半流通状态,并不是想象中的自由自在,设想一下如果你上班的地方出现一例咳嗽发热疑似病例,你会恐慌吗?企业会担心吗?刚刚稳定的生产线必然就要停工,周围的人都有隔离,复工了在隔离,再复查,可就没有现在这么简单了,流动性更大,密集度也更高
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第一个你这个问题的提问主体不是很清晰,很多地方疫情管控更本不能出去,你是否属于疫情管控区
第二:如果是在当地工作,需要居住地和工作单位提供相关证件才能通行
当然现在疫情已经没有以前那么严重,疫情也好转了很多,除了湖北外的其他30个省市,新增病例连续10多天下降,部分省市都开始0人数,这就是疫情得到控制的一个积极信号。
也许要说疫情结束,这句话是为时尚早,但是比1个月前明显好转了很多。
所以最近新闻上也在说,多地的政府都取消了企业复工的审批,说明风险在减少,我们的工作与生活逐渐恢复正常中。
因此,上班族的心态自然也就发生了改变,疫情有效控制住,复工虽然也有风险,但至少心理压力没那么大,只要做好基本的防疫还是可行的。
这次疫情,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冲击是很大的,好在我们的政府非常给力,短短时间内,疫情都能够如此有效控制。
但是对不同行业来说,这种破坏力还是不同的。
比如服务业里面的餐饮、旅游、娱乐、酒店等,这些企业即便是复工,也恐怕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恢复元气。
所以近一段时间来,我们可以从新闻媒体上看到很多企业陆续裁员、降薪的消息。
这让人看得很难受,但是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有些也确实是真的生存不下去了,员工失业也是无奈之举。
所以,如果你的企业通知了你复工,你要是不去上班,后面裁员起来,也许第一个就轮到了你!
这就是一个非常扎心的假设,并且这种假设存在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1.在法律规定上就业是不会受影响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如果应聘人员已治愈或已排除新冠肺炎嫌疑的,企业招聘仍因应聘的人员得过新冠肺炎不予录用,是违法的,可以举报。
2.实际操作中,因为现在疫情仍属于复杂期,企业可以要求应聘员工填写健康状况,如果企业发现应聘者有新冠肺炎史,应让还应聘者提供相关证明其已经痊愈并无传染性的证明,以保证公司其他人员的安全。
3.在疫情期间,国家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稳岗政策,对于新冠肺炎治愈者就业歧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企业如果在这个期间歧视已经治愈且无传染性的应聘者,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都很高。一旦被曝光,企业形象不仅大受影响,也会面临违法责任。
4.同理,就业不能受歧视,如果是在职员工企业也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人不应该受到就业歧视。这种病毒的危害虽然让人谈其色变,但只要根愈做好预防,不危及他人就应该平等对待。企业主在接纳他们的时候,应该积极鼓励他们,让他们身心愉悦,宣传病毒知识也让其他员工了解认知做好预防,搞好员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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