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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2023-11-27
style="text-indent:2em;">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老破小”的房子光线不好,打算重新翻新,需要注意什么,以及破房子怎么弄好看图片大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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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手上有空置房,那可以卖了,如果不想卖,也可以租出去,如果房子面积大,房子多,可以搞一个公寓,装修时尚休闲点,租给年轻人,线上线下相结合!或者也可以装修成民宿,让旅游的人来住。如果面积不是很大,那也可以装修成特色小房屋,供来旅游的人短租,这样游客可以自己做饭,又可以住,这样租金就可以收的高一点!不想租房,那你就把房子装修成店铺,自己做点自己喜欢的生意!
“老破小”专指那些房龄老,破旧,狭小的房子。
由于种种原因,还是有很多人在置业的时候会选择“老破小”的房子。那么,“老破小”的房子一定和昏暗杂乱划上等号吗?其实只要在装修的时候注意这几点,“老破小”的房子一样可以做到宽敞明亮。
本期厚匠就来聊聊关于“老破小”房子设计的那些事。
“老破小”的格局设计要点1、由于户型比较小,“老破小”的房子在格局设计上要尽量做到空间相互借用,以达到视野延伸的效果,让空间看起来更开阔。
2、家具以采用小巧轻便为佳,不宜太笨重,这样空间看起来开阔不拥堵。
3、尽量多考虑收纳柜的位置,足够的收纳空间可以保证室内的整洁。卡座能够节省空间,也利于设计收纳柜,是个很好的设计手法。
案例:
“老破小”的采光通风1、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尽量采用开放式或半开放式的设计手法,可以达到光线的相互借用,增加屋内的亮度。
2、半透明的材质既能保证私密性,又能起到空间隔断还能保证采光,是小户型空间经常用到的设计材料。
案例:
“老破小”的色彩选择1、颜色宜浅不宜重。“老破小”的房子主色以浅色为宜,颜色不宜过多。狭小的房子,如果颜色太重太杂,容易产生视觉疲劳,同时会让空间显得拥堵。
2、适当穿插点缀色,提升空间的跳跃感,避免沉闷。点缀色以低饱和度的色彩为佳,颜色数量不要超过3种。
案例:
以上是厚匠聊到的“老破小”房子的设计注意要点,不知道你是否有不同意见。如果觉得对你有帮助的话,记得收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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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房子三十多年了,按照时间来推算都是80年代建成的,那个时候建的房子多数还是泥砖房。改革开放后,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农村纷纷建起了楼房,但是人们多数都不在原来的地方建房子了,都是另外找一块地来建,新房子建成后,原来的泥砖房就没有居住,时间长了,年久失修,加上风吹雨打、日晒雨淋,倒塌的也倒塌了,还没有倒塌的也是破败不堪了,影响村容村貌,也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解决这样个问题,广东再次率先行动。2018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于2018年11月13日印发实施了《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现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妥善解决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农村建设用地闲置问题,助力支持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省政府于今年1月15日印发了《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下称《方案》)。《方案》明确原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具体拆旧复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指导拆旧复垦工作实施,细化工作流程和部门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办法》。《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由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实施。
二、哪些建(构)筑物可以纳入拆旧?
拆旧工作应当根据村庄规划统筹安排,考虑到目前村庄规划尚未全覆盖的实际情况,《办法》明确尚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可根据本村建设用地优化布局要求统筹安排。在此基础上,《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不得纳入拆旧范围的情形:一是为加强拆旧复垦工作中的文物保护,对已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建筑群,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或者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的建筑不纳入拆旧范围;二是为保障收益主体的准确性以及收益分配的合理性,对权属有争议,对权利依法受到限制、已签订买卖合同、正在办理转移登记、权属有争议的建(构)物不纳入拆旧范围。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的情况下拆旧后的土地都会继续实施复垦,因此,对于计划纳入复垦项目的土地,应当同时审核是否具备纳入复垦范围的条件。
三、哪些土地可以纳入复垦?
纳入复垦范围的土地首先要属于农村建设用地,主要依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和实地核实进行判断。随着城镇化进一步发展,许多的村庄已经纳入了城市开发范围,为避免土地复垦后短期内又要重新开发建设,《办法》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已公告拟征地拆迁范围土地不纳入复垦范围。
四、复垦项目立项有什么要求?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办法》尽量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拟复垦为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编制立项审批表,同时提交复垦建设用地情况汇总表,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对条件较好拟复垦为水田等耕地的,按照《广东省垦造水田实施方案》(粤府函〔2017〕272号)、《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4号)办理。
五、复垦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有什么要求?
项目立项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复垦项目规划设计书,并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所在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将复垦项目规划设计书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由县级自然资源会同财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批规划设计书。
复垦项目规划设计书应包括规划设计文本、表格、图件和投资预算书。投资预算书应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编制,上述规定中没有明确的,可按当地水利工程、建筑工程有关标准编制。县级自然资源、财政部门在批准规划设计书时可以一并批准项目预算。
六、复垦项目验收有什么程序和要求?
复垦项目竣工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规划设计书和复垦相关标准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和同级农业农村、林业、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验收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村委会、村民小组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经公告无异议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验收文件并在复垦监测系统报备。复垦项目验收备案后,省统一配发项目备案号,纳入复垦指标管理。
建设用地复垦形成的农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对应东南沿海山地丘陵区园地、林地、草地等类型的复垦控制标准,同时,还要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的相关要求。
七、为什么要对拆旧复垦成本进行控制?
拆旧复垦涉及工程施工作业,势必会产生成本,为充分调动乡镇政府及农民的积极性,《办法》明确拆旧费用和复垦成本可在复垦指标交易所得中扣除。为避免过高的拆旧复垦成本导致农民收益受损,结合我省往年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临时用地复垦等土地整治项目支出的实际情况,规定拆旧费用不得超过2万元/亩,复垦为非耕地的农用地时,复垦费用不得超过3万元/亩。在编制项目收益分配明细时,拆旧、复垦分别按照2万元/亩、3万元/亩的标准列入成本,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此标准的,结余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拆旧复垦工作。对于复垦为水田等耕地的,复垦成本超过3万元的部分,从耕地储备指标收益中列支。
八、复垦指标如何交易?
跨县(市、区)复垦指标交易一律通过广州耕地储备指标交易中心设立的交易平台进行,实行网上公开交易。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办法》省去了以往常见的交易模式中签成交合同、确认书等环节,交易双方可以直接通过网上完成交易。需要出售、购买复垦指标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分别向交易中心提出交易申请,交易中心根据出售和购买复垦指标申请情况,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交易活动,并在交易活动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告,公告期满后下一个工作日,按照既定交易规则确定成交,并在交易平台公示成交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异议不成立的,由交易中心将付款信息告知成交双方,成交的购买方在收到付款信息30日内缴清指标价款。成交双方要及时将指标价款收支情况报送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同一批次交易价款收支情况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平台及省自然资源厅的门户网站公告成交结果。未成交的复垦指标购买申请和出售申请自动转入下期交易,避免反复递交申请材料,节约行政成本。
考虑到县(市、区)政府是复垦指标购买和出售主体,如果同一县(市、区)政府实施了拆旧复垦同时又有指标需求,可能出现该政府既是购买主体也是出售主体的情况,因此,允许县(市、区)政府通过县级土地交易机构以公开交易方式收购行政区域内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收购价格不得低于省确定的复垦指标交易最低保护价。
九、复垦指标交易后的收益如何分配?
结合《方案》,复垦指标交易价款中按规定扣除拆旧复垦成本后的净收益,按5%、5%、15%、75%的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拆旧复垦成本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复垦指标交易最低保护价的10%从复垦指标交易价款中提取的地级以上市统筹资金,列入拆旧复垦成本,按照目前省政府批准的复垦指标交易最低保护价50万元/亩计算,目前地级以上市统筹资金为5万元/亩,这部分资金将由地级以上市统筹用于所在地区的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二是拆旧、复垦的实施费用,分别按2万元/亩、3万元/亩列入成本,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此标准的,结余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拆旧复垦工作。
十、复垦指标收益的使用有何要求?
《方案》中明确县、镇级土地所有权人获得的复垦指标收益应当全部用于美丽乡村建设,考虑到当前正处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且相当部分的拆旧复垦工作将在省定贫困村和欠发达地区开展,为进一步加大拆旧复垦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办法》明确,县、镇人民政府获得的复垦指标收益全部用于所在地区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从实践来看,土地所有权人所获的收益资金总量较大,如果能够合理安排使用,对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对土地所有权人收益资金使用的引导和监管很有必要。因此,《办法》明确土地所有权人收益采取村账镇管模式,统筹安排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发挥综合效益。
十一、复垦指标如何使用?
实行经营性用地出让与全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挂钩制度,省政府工作方案已明确的珠三角地区9个地级以上市(不含龙门等9个县市)出让商业、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不含“三旧”改造用地)的,必须购买复垦指标。除与经营性用地出让挂钩外,各地取得的复垦指标还可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按照所在地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规定和程序单独组卷办理报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义务。根据国家有关增减挂钩政策,报批时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十二、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规模如何处理?
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时,我省部分地区由于建设用地规模不足而安排了部分建设用地复垦区。为促进规划目标实现,缓解省回填复垦区的压力,《办法》明确,通过省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的,指标成交后,复垦地块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60%由省统一收回另行安排使用,剩余的40%纳入实施拆旧复垦的所在县(市、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统计和使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现状城乡建设用地已突破规划目标的,按照《办法》取得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应安排不少于50%用于落实复垦区。位于复垦区的建设用地复垦后,由于地上没有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因此也不涉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收回和使用问题。
政策出台后,广东各地纷纷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拆旧复垦运动,广大群众热情高涨,积极响应,踊跃参与,把自家闲置的泥砖房交出来,由工作人员进行面积登记领取补偿款,再统一施工,把闲置的泥砖房复垦成为耕地后种上果苗再无偿交还农户手中管理。据说补偿的单价也不低哦有30万一亩,一切的施工费用都是政府承担的。
拆旧复垦是一项惠民政策,既改善了农村的居住环境,又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农村出现越来越多闲置房屋,而且因为长期无人居住,导致年久失修,有的成为破屋漏天,让村庄显得十分荒凉。这些房主都去哪儿了?因为在农村种地收入不高,挣钱的渠道较少,因而很多农村人拥向了城里。他们在城市里打工,有的发展较好,挣到了很多钱,就在城市中买了楼房,全家都迁往城市定居,老家的房屋就闲置起来。还有一些闲置房屋原来老人居住,当住在里面的老人都故去时,也就无人居住了。由于大量闲置房屋的出现,导致有许多空心村出现,越偏远的村子空心化越严重。大量闲置房屋的出现,让村庄看起来更加萧条荒凉。而且也是资源的浪费,怎样解决这一问题呢?要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对于愿意放弃老屋的房主,由村集体给予一定补偿加以收回,如果房屋非常破旧予以拆除,复垦成为耕地。如果房屋状况尚可,鼓励其进行流转,实现重新利用。对于空心化严重的邻近村庄要稳妥地推进合村并居,使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方便对其进行规模开发。在政府的规划推动下,健全各类公共设施,把乡村建设得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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