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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2023-11-27
其实社会为什么需要法治,最根本的原因是什么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为什么依法,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社会为什么需要法治,最根本的原因是什么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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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每年一次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这是国家关怀老人除发"拐仗费"之外,又一项具体的利民惠民政策,体检项目有血液、彩超、心电图、X光、尿常规和身高体重测血压等。城镇退休人员每年亦有一次享受免费体检的待遇。
题主所说的各乡镇经常会出现给上年纪的农民免费检查身体,那是个别医院、小珍所和私人大药房为自己争夺客源招览生意,动不动就搞此类活动吸引老年人参与,无非是量量血压、测测血糖、请个穿白大褂胸前挂个听简的所谓名医专家、装模作样稍有介事地为老人们听听查查,被查老人身体大小有毛病,劝其买他家那些厂家给回扣多的保健品和药品……
综上所述,各乡镇卫生院每年搞得免费老人体检与那些个别小医院小珍所和药店免费给老年人检查身体不能混为一谈,最大的区别是:前者为国家公益行为,而后者纯属私人在做生意!
每一件事的运作都有其自身的规则。照规矩做事,是使事情正常进行下去的必要保证,没有规矩什么事都是杂乱的。
清代红项商人胡雪岩每做一桩生意时,都履行应该遵守的商业规则,比如绿营兵军官罗尚德上战场之前在胡雪岩开办的阜康钱庄存了一笔银子,当胡雪岩开出存折时,他坚决不要,因为一来他相信胡雪岩的信誉,二来怕自己上战场后,凶多吉少,要不要存折无所谓。但胡雪岩坚持开出存折,称这道手续不能省略。客户存入款项钱庄必须开出存折,这是照规矩办事。又比如胡雪岩与古应春等人合伙卖蚕丝,一下子赚了10万两银子,除去必要的开支外,赚来的银子所剩无几。既然是合伙,胡雪岩仍然坚持分出红利,他说即使自己没有赚到一文钱,红利该分的还是要分。与合作伙伴均分红利,这也是照规矩办事。
正是因为胡雪岩照规矩办事,天下与他打交道的人无不信任他,所以,胡雪岩的生意也越做越大。
被称做“商人典范”的犹太人更是讲究按规矩出牌。
一个外国人到海外旅行,回来时将一颗宝石藏在鞋里企图不通过纳税入境,结果被当地海关查出扣留。与外国人同行的犹太人看到这种情况时,奇怪地问道:“为何不依法纳税,堂堂正正地入境?”按照国际惯例,像宝石之类装饰品的输出费,一般最多不超过8%,如果照纳输入费,堂堂正正地进入国境,若想在国内再把宝石出卖时,只要设法提价8%就行了。因此说,犹太人的依法纳税实在是一个明智之举,这也反映了犹太人按规矩做事的特点。
犹太人遵守约定,做事的规矩便是绝不偷漏税。犹太人拥有世界上最多的财富,却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人都重视交税,在犹太人心中,有一套属于他们自己的观点,他们认为,纳税是和国家所订的无形的契约,谁偷税、漏税、逃税,谁就是违反了和国家签的契约。违反契约,对犹太人来说是无法原谅的。
犹太人以极强的做事能力著称于世,在犹太人看来,契约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更不可毁坏。在犹太人的心目中,毁约行为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事情。谁如果毁约,其人格是卑鄙的,他的事业必然失败。契约一旦签订,就是生效了,不但自己遵守,也要求对方严守契约,对契约绝不允许发生含糊两可的情形,无论发生什么问题,都是不可以更改的。
犹太人在与人打交道、做生意时,由于对对方不了解,不知道对方在做事过程中是否会守约,所以他们开始不太信任对方。尤其是第二次与不守约的人交往时,犹太人根本不会相信所签订的契约。因此,在与犹太人交往中,要想博得犹太人的信任,第一件要办的事便是遵守契约,无论发生什么突变,以及特殊的环境之下,都要完全地做到这点,否则你便是枉费心机。
照规矩做事,至少有两个方面的意义:
1.能建立信誉。良好的信誉的建立,与做事者能够坚持规矩做事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只有规规矩矩地按照大家都知道的,也是大家都应遵守的规矩做事,才能使人信服,也才能建立起信誉。不顾章法,不按规矩做事的人,是没有人会相信他的。
2.能保障安全。这个安全,主要是指利益上有所保障。比如犯法的事不做,做了就是没按规矩来,这样说不定会给自己带来祸害;又比如再要好的朋友,在生意上有合同该签订的一定要签订,该怎么签怎么订,就要照规矩去办。因为只有按规矩签订具有法律效用的合同,才能对合作双方产生约束力,才能有效地保护双方的利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如果社会没有组织统治或颔导,编制法制来管理,就会像原始时期一样,没阶级、没统治,没人管理。那么,就会发生打架斗殴,这样就会拉集团,有了集团就会制定规矩来约束管理集团的人,这样,慢慢的就又形成了法律、统治、阶级……社会统治没有真空时期。
题主所指“商品”与“食品“是存在本质区别的两个不同的概念。
其中“食品”是属于国家“食品管理法”规定的需依法标明“有效使用期“或“保质期“的强制性措施,因此在超市上销售的任何经加工包装的食品,必需在包装袋(盒)上封口右上角标明生产或加工日期、有效保质期或注明限在“X月X日前使用”的专有提示。这是国家食品管理法强制性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措施,不容置疑、不得有半点含糊与疏忽的要求。
作为“商品”的概念比较广泛了,凡从工厂(场)生产加工的“产品”,只要符合行业相关的“检验“、“检测”标准,经包装上市的统称为“商品”,“保健品”、“日用品”、“五金”、“电器”,“洗滌用品“等等,因生产用材不同、品质不一,有效成份各异、运输保管方式差别,对统称为“商品”的不同属于不宜统一规定“有效期”或“保质期“,对某些含有化学成份的“洗滌剂”等商品,在行业规范要求中,规定必需在产品包装盒(瓶)上标有“商品属性”与安全“使用说明”或注意事项,出现有的“商品”有统一标识“有效期“与“保质期”,有的商品属性不必要标明的差异性,不足为奇。
谢邀!
OK,关于社会为什么需要法治,最根本的原因是什么和为什么依法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