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规范运作的标准(董事会工作规范)
11252023-08-21
其实董事会规范运作的标准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董事会运作不规范问题建议,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董事会规范运作的标准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董事会决策是指董事会开会期间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规定,这些规定是董事会规范运作、其决议尽量避免瑕疵的前提和基础。
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一般包括:总则、董事的任职资格、董事的行为规范、董事长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工作程序、工作费用以及其他事项
先谢邀一下!下面坤鹏论主要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为例进行解答。
以管理公司为目的的董事会的出现和发展贯穿于法律的发展史中。
19世纪末以前,人们普遍认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董事会仅是公司内的一个为员工大会中的股东设立的代理机构。
到了1906年,英国上诉庭更加清晰地区分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权利划分,公司的管理权归董事会,而股东大会不能干扰他们合法的行为。这最后在股东间形成了一种共识:“董事局内只有董事才能管理公司。”
一、董事会设立的意义与职能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
董事会事实上决定了本公司所有的重大事项,包括:
1.拟制供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提出这些议案并执行股东会决议;
2.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
4.制定或批准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以外的所有重大管理制度;
5.批准按权限划分应由董事会批准的重大交易和重大事项;
以上职能是由董事会固有职能,不得放弃也不得转授。
董事会运行机制是智慧推动,多数成员主导,即依赖大多数成员的智慧作出的决定。
董事会不仅要对所审议的议案说是或不是,还要说为什么是或为什么不是,更重要的,董事会还要对议案说应该怎样才算是,即要参与议案内容的确定。
为此,推动董事会决策的是董事的智慧,是董事对风险的把握,对于公司利益和其他关系人利益的平衡。
二、董事会如何组建1.董事的产生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视,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对于董事的选举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2.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人员为3人至13人,因为考虑到决策的达成,董事会成员必须为奇数,如果是偶数,出现2:2就没法整了。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组成
董事可以由股东或者股东委派的人担任,也可以来自经营管理机构的执行董事,来自战略投资人的非执行董事和来自社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设立职工董事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利益,实现公司的民主管理,但是可能造成管理障碍,由于法律对于设立职工董事没有做硬性要求,所以可以不设立职工董事。
4.董事长的设置
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5.董事任期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三、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也就是说监事不得为董事。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四、董事会相关议事规则1.董事会的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董事会的召集与主持规则,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如果公司章程有不同规定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1.设立董事会应作出有效的书面股东会决议。
2.董事会的设立与职权等诸多内容均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设立董事会,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公司章程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或者已有规定不合适目前董事会设立的,应对公司章程做出修改,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由股东会行使。
董事会设立后,要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登记。
事先通知会议议题。
2,与议题有关人员必须参加。
3,会议有结论,项目有责任人。
4,会后追踪,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纠正措施。相信经过几次会议,会提高质量。试试。
,事先通知会议议题。
2,与议题有关人员必须参加。
3,会议有结论,项目有责任人。
4,会后追踪,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纠正措施。相信经过几次会议,会提高质量。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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